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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滨州水文执法依据通过市政府法制办审核
2008-12-15

  山东省滨州水文执法依据通过市政府法制办审核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有效管理和保护水文监测设施,依法开展水文执法工作,山东省滨州水文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中涉及水文部门的执法依据和执法内容进行了梳理、汇总,共计整理行政处罚内容15项,随即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核。市政府法制办非常重视,近日,函复滨州水文局,指出水文局执法依据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这意味着滨州水文走出了水文执法纳入全市行政执法序列的第一步。

简讯:

  ★11月,湖南省郴州水文局举行揭牌仪式,标志着郴州水文实行双重管理体制的正式启动。同期,湖南省溆浦县水文局挂牌成立,溆浦县水文局是迄今为止怀化市成立的第一个县域水文局。

作者:   责编:信息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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