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水文局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
2008-06-19
近日,山东省滨州市编委《关于明确市水文局职责任务的批复》(滨编办[2008]29号),正式明确了滨州市水文局的机构职能,职能涵盖全市水文行业管理,监测站网建设与管理,水文执法,资料汇交和成果审定,水文水资源监测,水质监测,以及防汛抗旱、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和水文基础研究等方面内容。同时,滨州市人民政府也以正式文件(滨政办字[2008]50号)的形式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布了进一步明确市水文局职能的通知。
山东省滨州市水文局自成立以来,以优质的水文水资源信息服务为滨州市防汛抗旱减灾、水资源管理及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2007年5月实现双重管理体制后,更以优质的水文业务,主动的服务意识,不断完善和深化管理体制。今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滨州市水文局先后获得市编委、市政府的文件批复,明确水文局机构职能,标志着地方水文部门在机构改革方面取得了新成绩,对全国水文管理体制改革具有积极的示范和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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