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五大实招促进水环境保护
2008-10-17
深圳市高度重视水环境治理工作,采取5大措施全力推进污染减排和水环境治理工作,确保“十一五”期间全市污水治理取得突破性进展,水环境有根本性改变。
一、确定重点项目,实施工程治污
深圳市水务部门根据全市水污染治理“十一五”工程规划,确定实施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和污泥处理3大骨干治污项目,共58项重点工程,总投资约138亿元。其中,污水处理厂有23项工程,配套污水管网有30项工程,污泥处理设施有5项工程。2010年上述工程完工后,全市将拥有28座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达到422万吨/日,中心城区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100%,发展中区域达到80%以上;污水管网总长将达到4000公里以上,污水管网覆盖率达到70%;建成3座污泥处理中心,总规模2000吨/日,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二、加大统筹力度,加快治污速度
深圳市水务部门制订了《关于加强全市河流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以及2008年水污染治理重点项目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布了全市2008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白皮书,会同市发改部门制订了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管理办法和打包招标方案;对全市所有治污项目均制订了具体的推进方案,确定了工程投资建设模式、实施单位、进度要求和建设标准,采取倒排工期,“打包”招标,“并联”进行环评、可研,加速联审等一系列措施,加快项目审批进度和建设进度,全市形成有效的治污管理机制和工作机制。
三、加强督办考核,实现联动治污
深圳市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市、区和相关部门在治污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以及建设管理等方面的责任分工,实现市、区联动;实行治污工作责任制考核,治污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报”,每月都向市领导作专题汇报并向有关单位进行通报,每年年终联合监察部门对各区和相关部门的治污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建立污水治理工程督促检查机制,定期汇总、逐个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征地、审批、资金、协作配合等具体问题,确保治污项目顺畅推进,建设“梗阻”问题及时化解,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并发挥效益。
四、特区内外同步,实行整体治污
为改变深圳经济特区内外城市化进程不同步造成的“二元化”治污局面,按照2007年底新出台的排水规划,深圳市把特区外宝安、龙岗两区的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制订了与特区内一体化的市政污水管网建设计划,重点推进特区外排水支管网建设,弥补历史欠账,形成较完善的污水收集网络,充分发挥现有污水处理厂的效能,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重点推进观澜河干流治污以及茅洲河、龙淡河治理等重点工程,确保跨市河流治理取得突破,力争2011年前特区外水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
五、节水与污水、污泥治理并重,开展系统治污
深圳市以创建节水型城市为主线,加强节水系列宣传,注重建设项目用水节水管理,通过实施计划用水,引导产业结构调整。与此同时,深圳市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普及节水器具,清理整顿洗车场浪费用水等专项行动,力保每年增加节水规模1亿立方米以上,减少污水排放8000多万立方米;加快已立项的污泥处理中心建设,保证2010年前建成投入使用,使全市所有污泥均得到无害化处置。
一、确定重点项目,实施工程治污
深圳市水务部门根据全市水污染治理“十一五”工程规划,确定实施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和污泥处理3大骨干治污项目,共58项重点工程,总投资约138亿元。其中,污水处理厂有23项工程,配套污水管网有30项工程,污泥处理设施有5项工程。2010年上述工程完工后,全市将拥有28座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达到422万吨/日,中心城区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100%,发展中区域达到80%以上;污水管网总长将达到4000公里以上,污水管网覆盖率达到70%;建成3座污泥处理中心,总规模2000吨/日,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二、加大统筹力度,加快治污速度
深圳市水务部门制订了《关于加强全市河流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以及2008年水污染治理重点项目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布了全市2008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白皮书,会同市发改部门制订了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管理办法和打包招标方案;对全市所有治污项目均制订了具体的推进方案,确定了工程投资建设模式、实施单位、进度要求和建设标准,采取倒排工期,“打包”招标,“并联”进行环评、可研,加速联审等一系列措施,加快项目审批进度和建设进度,全市形成有效的治污管理机制和工作机制。
三、加强督办考核,实现联动治污
深圳市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市、区和相关部门在治污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以及建设管理等方面的责任分工,实现市、区联动;实行治污工作责任制考核,治污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报”,每月都向市领导作专题汇报并向有关单位进行通报,每年年终联合监察部门对各区和相关部门的治污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建立污水治理工程督促检查机制,定期汇总、逐个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征地、审批、资金、协作配合等具体问题,确保治污项目顺畅推进,建设“梗阻”问题及时化解,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并发挥效益。
四、特区内外同步,实行整体治污
为改变深圳经济特区内外城市化进程不同步造成的“二元化”治污局面,按照2007年底新出台的排水规划,深圳市把特区外宝安、龙岗两区的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制订了与特区内一体化的市政污水管网建设计划,重点推进特区外排水支管网建设,弥补历史欠账,形成较完善的污水收集网络,充分发挥现有污水处理厂的效能,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重点推进观澜河干流治污以及茅洲河、龙淡河治理等重点工程,确保跨市河流治理取得突破,力争2011年前特区外水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
五、节水与污水、污泥治理并重,开展系统治污
深圳市以创建节水型城市为主线,加强节水系列宣传,注重建设项目用水节水管理,通过实施计划用水,引导产业结构调整。与此同时,深圳市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普及节水器具,清理整顿洗车场浪费用水等专项行动,力保每年增加节水规模1亿立方米以上,减少污水排放8000多万立方米;加快已立项的污泥处理中心建设,保证2010年前建成投入使用,使全市所有污泥均得到无害化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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