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水管体制改革验收工作全面完成
在水管体制改革任务基本完成的基础上,大连市近日成立水管体制改革验收组,对改革范围内4个区(市)19个水管单位的水管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验收。截至目前,改革验收工作已全部完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国办发〔2002〕45号)和水利部关于开展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大连市成立了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任主任委员,市水务、财政、编办、人事等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验收委员会,依据《大连市水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验收办法》(大水改联〔2008〕14号),通过查阅资料、交流讨论、打分评级、形成验收意见等程序,对市直属和4个区(市)的19个水管单位水管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验收。经改革,大连市水管单位由20个减少到19个,其中,3个水管单位定性为纯公益性事业单位,15个水管单位定性为准公益性事业单位,1个水管单位定性为企业;落实"两费"5734.96万元,落实率100%;核定人员编制675人,与改革前相比减少了47%。通过改革,全市水管单位进一步理顺了管理体制,初步建立了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提高了管理效率。
江西省狠抓"两费"落实不松劲
江西省水利厅在全面完成水管体制改革验收工作后,继续狠抓"两费"落实工作,对"两费"落实滞后的市(区)进行水管体制改革专项检查,对没有达标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不按要求整改的实行了水管体制改革挂钩措施,通过督查、整改,"两费"落实取得成效。截至2009年6月底,江西省水管体制改革落实人员经费8921万元,落实率为97.6%,同2009年3月底数据相比增长了3.66%;落实工程维修养护经费7246万元,落实率为88%,同2009年3月底数据相比增长了24%。
江西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主要有以下做法:一是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江西省水利厅始终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将水管体制改革作为全厅的重点工作来抓,加强对各地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广泛宣传,营造环境。江西省水利厅积极主动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宣传、沟通、协调,努力营造改革良好氛围,深入基层具体调研和解决"两费"落实问题,赢得了广大水利干部职工的理解。通过上下联动,层层推动,夯实了改革的群众基础。三是加强督导,强化措施。为巩固改革成果,江西省水利厅多次组织以厅领导为组长的督导检查组分赴全省11个设区市进行水管体制改革专项检查,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紧抓不放,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江西省水利厅专门下发文件,采取水管体制改革与水利投资安排、审批、评先表彰直接挂钩的激励措施,有力促进了各地的改革。四是明确目标,建立机制。对"两费"未按要求落实的水管单位,江西省水利厅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人员经费在2009年年底前必须按标准全额落实,维修养护经费年底前须达到90%以上,2010年"两费"全面到位。同时,着力健全工程管理制度,把逐步建立水管单位发展的长效机制作为工作目标,提高水利工程管理水平和工程使用效益,促进工程良性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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