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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严明防汛防台和抗灾救灾纪律 确保安全度汛
2010-08-15
  本站讯 8月11日,永嘉县纪委、监察局下发《关于严明防汛防台和抗灾救灾工作纪律的通知》(永纪〔2010〕65号),要求各单位有令即行、有禁即止,确保防汛防台和抗灾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度汛安全。
  一是严肃政治纪律,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把防汛防台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中心任务来抓,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防汛防台和抗灾救灾工作的各项决定,坚持部门利益服从全县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切实做好水库山塘、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危房、旅游场所、在建工程、城镇内涝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部位的防范措施。
  二是严明工作纪律,确保防汛救灾工作有序进行。要求乡镇防汛办必须配足配强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处理;村(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组织,落实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防汛防台和抢险救灾期间,主要领导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不得擅自离开本县;必须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制度;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汛情险情,不得以任何理由迟报、错报、瞒报、漏报。
  三是严格财经纪律,加强防汛救灾资金物资管理。必须备好、管好、用好各类防汛救灾资金物资,做好防汛救灾期间急需物资的组织、供应和调拨等工作,确保防汛救灾工作的需要,确保群众生产和基本生活的需要。要求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防汛救灾资金物资调拨、分配、使用各环节的监管,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贪污防汛救灾资金物资。
  四是强化防汛责任,完善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理顺工作关系,明确水库山塘、地质灾害、小流域山洪易发区、公路危险区、堤防海塘、危房、船只和避灾场所等相关管理责任人和巡查预警人员职责,做到防汛措施到点、责任到人。要求村级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村防汛防台工作,乡镇驻村干部要协助包片领导及所在村级防汛防台工作组做好相关防汛防台工作,乡镇防汛办要及时做好汛情上情下达、下情上达,负责本级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要按照管理权限督促各类责任人、巡查人员履行职责、及时进岗到位,准确掌握相关数据信息,及时排除各类险情,确保安全度汛。
  五是强化纪律保障,确保防汛救灾工作廉洁高效。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加强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防汛救灾决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防汛救灾工作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防汛救灾资金物资调拨、分配、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县纪委和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将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各乡镇各部门的防汛防台工作落实进行督查,对在防汛救灾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认真落实防汛救灾决策措施等行为的,将坚决依照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从严、从重、从快处理,触犯刑律的,按司法程序依法惩处。

作者:陈建   责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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