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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县多举措规范河道采砂活动
2010-08-13
  本报讯(通讯员 黎志峰 张子为)为保障河势稳定、防洪安全和河道沿岸良好的生态环境,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确保河道行洪畅通,规范河道管理秩序,江西省永新县以加强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河道违法现象为手段,促进永新县河道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该县未雨绸缪,早在去年就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定了《永新县禾水河河道采砂规划》、《永新县河道采砂管理规定》,依法设立了河道采砂禁采区、禁采期、可采区、可采期,将县城自来水取水点上游2公里洋湖大桥200米起,至下游县城防洪堤规划处(仰山河段)划为禁采区,在此次综合执法行动中,对禁采区内的采砂船进行拆除搬迁,从河道采砂拍卖款中提取资金对禁采区内采砂船给予补偿,共强制搬迁采砂船13艘,补偿资金21万余元。
  在县政府支持下,永新县水务局制作了两艘平板船,共投入资金63万余元,购置了壹台30型日本产挖沙机,投入人工380余个工作日,消耗柴油7.8万元,清除禁采区内采砂弃石堆18万余方,疏通河道长19公里。
  除此之外,永新县还大力鼓励和提倡采砂人员开办碎石场,充分利用资源、把采砂形成的弃石碾碎,从而变废为宝。目前,全县已开办6个碎石场,经营情况良好。
  这次河道整治活动,不仅保证了河道平坦,降低了河床,利于河道泄洪,使得今年发生特大洪水时河道泄洪畅通,未发生洪涝灾害,而且保护了河道岸堤,防止了河岸损毁,更为重要的是消除水质污染隐患,确保城市用水安全,使县城水质保持在Ⅱ类。全县6个碎石场不仅充分利用了资源,变废为宝,还疏通了河道,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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