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通过验收

【字体:      】     打印     2016-11-28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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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水生态文明试点工作顺利通过水利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联合验收。作为全国首个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济南市按照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完成了试点各项任务,在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8%的同时,全市取用水总量由17.5亿立方米下降到15.2亿立方米(不包含再生水回用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16.4立方米降至12.3立方米,农业灌溉有效利用系数由0.52提高到0.65,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由42.6%提升到78.6%,在山东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中,连续获得优秀等次,有效改善了济南的水生态环境,保障了历史名泉的持续喷涌。

  试点建设过程中,济南市立足泉城特色,因地制宜,大胆创新,探索形成了“水网水位并举,多元联创共建”的区域水生态文明建设模式,对于北方地区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实践具有重要的借鉴和推广意义。

  一、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水源地涵养保护

  济南市南部山区是重要的水源涵养区、泉水补给区、饮用水水源地和旅游休闲区。为此,济南市专门成立了以保护为主的市政府派出机构——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建立了以生态保护为主导的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对管委会和3镇考评突出绿色保护、绿色发展,不再考核GDP、财政收入、招商引资等经济指标。

  二、实行“一河双人”,强化河流生态保护

  济南市在全市192条河道推行了河长制,并建立长效机制,水利、监察、财政、城管等部门定期组成督查组,督查河长制落实情况。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了“一河双人”河流保护制度,首批选取小清河、玉符河两条重要河流,公开选聘有社会影响力的公众人士作为河流代言人,签订聘任书,倡导公众保护水生态环境。

  三、统筹“五水”联调,强化地下水节约利用

  通过试点建设,济南市实现地表水、地下水、黄河水、长江水和非常规水“五水”统筹,联合调度,优化配置,年最大调水能力达到3亿立方米,极大缓解了全市水资源短缺矛盾,同时以引黄、引库、引河等地表水为主置换灌溉水源,合理调整农业用水和种植结构,减少地下水开采。

  四、因地制宜,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

  试点期间,济南市积极贯彻落实“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思路,秉承“保泉必先保山,保山必先保林”的思路,打造“山泉湖河城”生态共同体,开展了泉水直接补给区、泉水重点渗漏带、城市河道水系、城市山体四条保泉生态控制红线的划定工作,着力构建“点-线-带-区”的保护格局,实行最严格的林地保护、山体保护和水库周边、河道两岸的生态保护,努力维护完整的泉水生态系统。

  五、优化配置,强化水系连通和雨洪资源利用

  济南市依托全市大水网科学规划了六大连通工程,科学调配区域水资源。目前,济南市田山灌区与济平干渠连通工程、玉清湖引水工程、玉符河卧虎山调水工程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卧虎山、锦绣川、兴隆、浆水泉、龙泉湖五库连通工程等已经完成并发挥效益。基本形成了“六横连八纵、一环绕泉城”的全市骨干水网构架。实施了19座中小水库、462座塘坝除险加固,开展了卧虎山水库增容工程,建成山丘区“五小水利”工程2600处,雨洪资源利用不断加强。

  六、突出重点,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效落实

  济南市出台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及实施方案,把各县(市)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评体系,分值比例达30‰,开展对各县(市)区和重点取用水户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考核工作,对综合考核优秀的进行资金奖励。相继颁布了《济南市水资源管理条例》、《济南市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暂行)》和《济南市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完善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严格水资源论证,严把新增取水关,对直接从江河、湖泊及地下取水的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均严格按有关程序进行水资源论证,全面落实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作者:    责编: 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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