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水利扶贫形成“五位一体”新格局

【字体:      】     打印     2015-11-27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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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扶贫是我国扶贫开发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水利部党组高度重视水利扶贫工作,举全行业之力,加大支持力度,2011—2015年,贫困地区共安排中央水利投资2375亿元,占中央水利投资总规模的31.7%。并形成了水利行业扶贫、水利定点扶贫、滇桂黔石漠化片区联系、重点地区对口支援、贵州水利扶贫试点“五位一体”的水利扶贫新格局,为推动贫困地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扶贫攻坚目标的实现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水利行业扶贫方面,水利部以国家确定的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832个县)为主战场,充分发挥水利行业优势,以水利扶贫规划实施为抓手,以政策、项目、资金、技术与人才帮扶等为手段,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水利支持力度。

  在水利定点扶贫方面,2012年,水利部组织52个机关司局和直属单位,组成13个组在重庆、湖北、贵州、云南、广西5个省(区、市)的13个县开展新一轮定点帮扶。2011以来,共举办31期培训班,捐款捐物近1000万元,资助贫困学生1300余名,慰问特困家庭300多户,连续派出3期20名挂职干部到定点扶贫县挂职帮扶。13个县共完成水利投资208亿元,其中中央水利投资98.6亿元。

  在滇桂黔石漠化片区联系方面,水利部作为“片长”单位,牵头建立了由30个中央单位和3省区政府组成的片区部际联系会议制度,制定了片区联系工作方案,选派工作组挂职扶贫。2011—2014年,三省区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85%,高于全国平均增速3个百分点;2014年片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640元,比2011年3481元增长90.7%;片区农村贫困人口由2011年的816万减少到488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由31.5%下降到18.5%。片区扶贫规划共落实资金8054亿元,其中云南完成投资1286亿元,贵州完成投资5594亿元,广西完成投资1174亿元。片区内农村饮水安全、村级道路畅通、农村电力保障等扶贫攻坚10项重点工程完成投资1102亿元,水利和林业投资年均增幅在20%以上。

  在重点地区对口支援方面,水利部相继在青海贵德县、江西宁都县、河北阜平县、安徽金寨县、甘肃临夏州等贫困地区开展了水利对口支援重点扶持工作,推动这些地区水利改革与发展。

  在水利扶贫试点方面,水利部把贵州的铜仁和毕节两个地级市作为水利扶贫试点地区,与贵州省人民政府一道共同协调解决水利扶贫重大问题,为全国水利扶贫工作积累经验。2011年以来铜仁地区落实水利投资82亿元,全市173个乡镇有132个实现了集中式供水,农村自来水通水率达到79%,高出试点前43个百分点;人均旱涝保收面积由0.24亩提高到0.41亩;以电代燃料农户比由22.8%上升到38.2%。2008年水利部将毕节试验区列为水利重点扶持对口支援联系点以来,全市共投入水利资金112亿元,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到2007年水利投入总和的5倍。累计解决了475万农村饮水安全,开工建设夹岩水利枢纽及黔西北供水工程和18座中小型水库,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60.48万亩,治理病险水库89座,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23km2,新增农村水电装机16.12万kw。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重大水利工程已开工的57个项目要加快建设,今年再开工27个项目,在建重大水利工程投资规模超过8000亿元”的目标要求。水利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举全行业之力,采取超常规措施推进重大水利建设,提前2个月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今年27项新开工工程建成后可新增防洪库容9.3亿立方米,年供水量72亿立方米,发电装机32万千瓦,新增或改善灌溉面积845万亩。其中有21项工程位于中西部地区,占78%,将对促进中西部地区经济增长、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地区间协调发展等发挥重要作用。

  一、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总体进展情况

  (一)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开工情况。截至10月31日,今年已新开工建设辽宁猴山水库、河南前坪水库、黄河上游防洪治理等27项重大水利工程,新增投资规模1147亿元,在建重大水利工程投资规模超过8000亿元。国务院确定的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已累计开工84项。

  (二)重大水利工程投资计划执行情况。1~10月,在建水利工程完成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2666.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71.9亿元,增幅67.2%。其中,重大水利工程完成投资660.3亿元,是去年同期完成投资的2.6倍。河南河口村、淮河出山店等近30项重大工程中央投资计划完成率超过80%,预计年度建设目标任务能够圆满完成。

  (三)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推进情况。“十三五”期间拟开工的88项工程中,已审批项目建议书30项,投资规模3600亿元,滇中引水、引江济淮等标志性骨干工程已正式审批立项。

  二、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落实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投资。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大力支持下,今年共落实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中央投资610亿元,比去年增加近一倍,并解决了300亿元重大水利工程中央投资缺口问题。推动落实重大水利工程专项过桥贷款政策,截至2015年9月底,农发行各地分行实际发放重大水利工程专项过桥贷款281.24亿元。同时积极开展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营,建立吸引社会资本的项目储备库,并选择12个项目作为第一批国家层面联系的试点,计划用2年左右的时间,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提高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审查审批效率。水利部先后与国土部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加快用地预审、重大工程选址审批、环评审批、落实金融支持水利政策等做出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重大水利项目审批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今年批复可研报告的28项重大水利项目从可研报告报出到审批平均周期9.4个月,与以往相比审查审批周期压缩了1半以上。发展改革委简化项目审批环节、下放初步设计审批权限,财政部进一步缩短财政评审周期,水利部将7项前置审批事项全部调整为开工前审批,提高审批效率。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征地补偿、耕地占补平衡实行与铁路等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同等政策”建议,并写入2015年中央1号文件,为工程顺利开工创造了条件。

  (三)着力加快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执行。水利部成立陈雷部长任组长的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意见》,联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与地方省级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今年3月以来,先后召开8次全国水利系统调度会议,对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实施按月调度会商,对重大水利工程建立动态台账,对进度慢的地区和投资完成率低的项目,采取“一省一单”的方式进行跟踪落实。并建立了部机关、流域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三级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对存在问题较多、投资计划执行较慢、考核结果较差的,水利部组织进行督导、约谈或专项督办。

  (四)加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全面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规范合同管理和资金管理。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强化政府质量监督,实行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负责制。强化项目法人、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加强验收管理,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交付使用或者进行后续施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点,实行关口前移、源头治理。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督促各地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加快水利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协调、落实配套投资、加快建设进度,不折不扣完成好年度建设目标任务。

  (二)切实加强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管理。进一步强化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水利工程安全生产隐患,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规范水利建设市场准入,狠抓工程全过程质量监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同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切实强化审查审批、招标投标、建设管理、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

  (三)统筹谋划明年和“十三五”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积极推进云南滇中引水、引江济淮等32项重大工程前期工作,成熟一个开工一个,力争2016年再新开工20项重大水利工程,力争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在“十三五”期间全面开工建设。

作者:    责编: 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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