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安徽、甘肃突出“总量控制、定额管理”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字体:      】     打印     2017-12-27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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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安徽、甘肃等省份因地制宜,突出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业节水成效初显。

  浙江省德清县新开圩灌区推行定额管理、分类分档水价。依据《浙江省农业用水定额》,从2017年起实施灌溉定额管理,核定水稻用水定额每亩500立方米,养殖用水定额每亩2200立方米,考虑灌区灌溉方式,定额逐年阶梯递减,至2018年达到目标定额。在定额管理基础上,推行分类分档水价:粮食作物基准水价为每亩25元,水产养殖基准水价为每亩74.8元。对灌溉定额内用水,每节约10%,按基准水价的1~2倍给予节水奖励,对超出灌溉定额以外的用水量,每增加10%,按基准水价的1~2.5倍征缴水费。初步测算,实施定额管理后,灌区灌溉水利用系数由0.4提高到0.6左右,年节约灌溉用水25.86万立方米。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定额配水到户,节水财政奖补。以全区农业用水总量2.99亿立方米为上限,核定改革项目区农业用水总量为976.43万立方米,依据《安徽省行业用水定额》以及近5年实际年均用水量,核定项目区农业灌溉用水定额正常年份由2015年的每亩370立方米调减至2017年的每亩300立方米,干旱年份由2015年的每亩457立方米调减至2017年的每亩370立方米,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逐级分配至项目区561户用水户。灌溉定额内用水,由区财政安排小型水利工程维护资金、改革资金等,对用水户实缴水费超过改革前水费部分精准补贴50%,对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用水户以节水量与水价之积为基数节水奖励50%。改革前,需缴水费每亩17.5元,改革后,实行计量收费,水价为每立方米0.075元,农民亩均水费支出较改革前降低约2元,亩均节水约80立方米。

  甘肃省民勤县“四严”强化水权管理。一是严控水权总量。全县水权总量严格控制在4.13亿立方米以内,其中,民勤盆地地下水开采量控制在0.86亿立方米以内。二是严守人均水权。农田灌溉用水按人均2.5亩、每亩410立方米配置,设定人均水权上限为1025立方米。三是严管唯一水权。推行水权实名制管理制度,坚持每名农业人口只有一处水权,以人定地、以地配水、实名管理,共核发实名制水权证5.89万本。四是严格水权管理考核。把水权管理落实情况列入乡镇领导班子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先后有3个乡镇由于超水权用水被一票否决,严格的督查考核制度,保证了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高效作物种植面积比改革前增加了5%,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由0.61提高到0.63。

作者:    责编: 王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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