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简报》第21期

【字体:      】     打印     2020-10-12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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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加速推进

  2020年以来,水利部指导督促各地在疫情防控的同时,聚焦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扎实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并统筹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根据地方上报,截至7月底,全国农村供水工程已定价比例98.6%、已收费工程比例85%,其中,千人以上工程已收费比例97.7%,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加强督促调度。水利部多次组织流域管理机构等单位暗访,随机抽取了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兵团的115个县(市、区)、1347个行政村,对工程运行管理、水价制定及水费收缴进行了摸底。据统计,暗访的115个县全部制定水价相关政策,619处千人以上农村供水工程,有577处已定价,占比93%,41处未定价工程已督促有关地区整改到位。

  二是强化追责问责。考虑到工作推进需要、疫情影响和各地实际情况,水利部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推进工作问责实施细则》,要求对6月底前未全面制定水价政策和定价的单位启动问责程序。根据月调度和暗访核查情况,7月,水利部印发“一省一单”责令6月底未完成水费收缴相关工作任务的陕西、四川、海南、西藏等4个省区和新疆兵团进行整改。

  三是建立奖惩机制。水利部会同财政部在安排2020年度中央财政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补助经费时,将各地水费收缴工作推进情况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对暗访发现工程不收费情况较为突出、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偏慢的个别省份进行适当扣减,对工作推进力度大、任务完成好的省份,在资金支持上给予一定倾斜。

山西省开展农村供水工程

水价核定和水费收缴监管百日行动

  山西省水利厅扎实开展农村供水工程水价核定和水费收缴监管百日行动。6月27日以来,先后派出3个督导暗访组,采取召开视频会议、座谈交流、入户暗访等方式,深入大同、朔州等8市31县,就农村供水工程水价核定和水费收缴情况进行监管,督促各县加快推动水费收缴工作。

  山西省太原市政府督查室组织市水务局、市发改委对10个县(区、市)农村供水水费收缴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四不两直、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各县是否制定县级农村供水工程水价相关政策制度、是否全面定价、水表安装进展情况和县级人民政府是否足额落实水表安装费用等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简报、督查通报等形式,按照“一县一单”方式,提出整改意见,责令相关县区限期整改,有效推动了水费收缴工作。

江西省压实责任

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

  江西省水利厅按照水利部安排部署,多措并举强化农村供水水费收缴工作。一是全面部署、压实责任。省水利厅对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6月17日,召开全省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水费收缴暨水电站安全生产、清理整改工作落地落实视频调度会,要求各地水利部门高度重视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为农村供水工程良性运行夯实基础。二是密切调度、强化监管。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开展以来,江西省严格实行月调度制度,切实抓好每个节点的水费收缴工作。截至7月底,全省15486处农村供水工程已全面完成价格核定,已收费工程13124处,水费收缴率93.6%。其中,千人以上供水工程2627处,已全面完成价格核定,2615处已收费,工程收费处数占比99.5%。三是奖惩分明、严肃问责。在分解下达2020年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资金时,将水费收缴作为一个重要因素予以考虑,激发各地推动水费收缴工作的积极性。印发《关于进一步抓好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推进问责工作落实的通知》,要求各地压实“三个责任”,按时完成水费收缴目标任务;加强督导检查,落实落细水费收缴工作;严肃追责问责,倒逼水费收缴责任落地。

  贵州、内蒙古、广东多措并举

推动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

  贵州省水利厅高度重视水费收缴工作,把水费收缴工作纳入厅18支脱贫攻坚定点工作队的督战内容之一,严格按照要求,帮助各县开展水费收缴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省水利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于5月19日印发《关于加强农村供水价格管理的通知》,指导各地科学、规范监管农村供水价格,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发挥价格杠杆调节和激励约束作用,促进农村供水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紧紧牵住水费收缴这个“牛鼻子”,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大力推动水费收缴工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牧区供水水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印制了《农村牧区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宣传画》12000余册,分发各盟市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增强农牧民的有偿用水、节水惜水、安全饮水意识。

  广东省水利厅建立每月信息台账报送制度,定期召开全省调度视频会议,逐市点名通报。委托第三方单位深入开展专项暗访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并适时开展“回头看”核实整改完成情况,全面推进全省农村供水工程定价及水费收缴各项工作任务。截至7月底,全省20643处农村供水工程已全面定价。

  新疆科学合理制定水价  扎实做好水费收缴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克服疫情影响,8月9日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水价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紧盯目标任务,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同时,督促指导没有完成水价改革工作的县(市、区)协调相关部门,邀请专业机构,科学制定水价,全面推动水费收缴工作。

  喀什地区伽师县城乡饮水安全工程实施后,为确保工程长效运行,伽师县人民政府于7月31日印发《关于调整伽师县城市和农村自来水供水价格的通知》,积极推进城乡自来水水价改革,加强水费收缴工作。一是每个乡镇均设立收费大厅,安排专人定时收费,并公开水费征收制度和水费标准,提高水费征收透明化,严格落实开具收据制度,让用水户喝“放心水”、交“明白费”。二是收费大厅设立水费充值终端,安装智能IC卡水表用水户可快速充值无需排队,并在大厅安排专人协助用水户通过微信、支付宝等便民方式交费。三是加强宣传,提高服务质量,设立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水价水费、维修养护等各类投诉举报问题,提升群众满意度,引导群众自觉交费。截至7月底,全县水费收缴率达95%,为工程维修养护提供了资金保障。

作者:    责编: 魏永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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