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简报》第11期

【字体:      】     打印     2019-11-19 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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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10月底还有12万贫困人口存在饮水问题

  截至10月底,新疆、广西、湖南、四川、吉林、山西、河南、重庆等8个省(区、市)水利厅和扶贫办联合正式上报存在饮水安全问题的贫困人口共减少15894户60136人,比9月份减少33.4%(按贫困人数计),其中新疆自治区减少11560户44172人,广西自治区减少1895户9272人,湖南省减少944户2868人(详见附件)。山西省已完成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任务。1—10月,各地存在饮水安全问题的贫困人口已减少92.2万人。截至10月底全国还有11个省(区、市)12万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尚未解决。

  各地稳步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

  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推进会召开后,各地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大力推动农村供水水费收缴工作。截至11月15日,除云南省尚未报送外,全国28个省份(上海市无农村供水、天津市农村供水已实现收费全覆盖)和新疆兵团均制订了水费收缴工作方案,细化了目标任务,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收费收缴工作全面开展。

  近日,重庆市人民政府李明清副市长主持召开农村饮水安全现场推进会,着力推动改善提升全市农村供水基础设施条件,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加快推进水费收缴全覆盖,拟通过3—5年时间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工程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实现可持续运行。北京市水务局领导带领各区县水务局分管局长赴甘肃、宁夏等地调研学习,大力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

  农村饮水问题专项整治成效显著

  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牵头、水利部具体负责的农村饮水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国30个省份(上海市无农村供水)和新疆兵团,以问题为导向,共排查出农村供水设施不能正常使用和日常维修养护工程1815处,通过立查立改、持续整改,截至10月底已完成整改1472处。6—10月(主题教育期间),全国共解决了64万贫困人口饮水问题,占今年以来已解决饮水问题贫困人口总数的69.3%;其中“三区三州”45.2万人,占“三区三州”已解决总数的97%。

  安徽省全力抗旱保供水

  7月下旬以来,长江中下游地区降雨偏少,安徽省出现多年未遇的持续干旱,农村饮水保障压力陡增。李锦斌书记、李国英省长等领导多次研究部署,省财政安排农村饮水工程抗旱补助资金4200万元,全力抗旱保供水。全省相关地区逐户逐人排查,分类采取措施确保饮水安全,对没有水源的农村地区组织力量应急送水储水,积极跨区域跨流域优化水资源调度,补充供水水源,同时采取打井等方式新建应急水源工程,保障农村居民饮用水。

  个别省份农村饮水工作进度滞后

  根据各地上报,截至10月底,全国农村饮水工程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等“三项制度”整体落实比例分别为94%、86%、86%,其中内蒙古、西藏2区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落实比例不足60%,海南、云南2省和新疆兵团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经费落实比例不足50%。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信息系统,青海、西藏2省区填报进度低于80%。海南、湖南2省暗访发现的问题整改进度较慢,已连续两月未报整改进展情况。

附件

各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问题解决进展情况(截至2019年10月底)

序号

省份

截至2018年底

截至2019年10月底

比上月减少

1-10月累计减少

贫困户数(户)

贫困人数(人)

贫困户数(户)

贫困人数(人)

人数(人)

百分比

人数(人)

百分比

合计

279361

1042624

34918

120155

60136

33.4%

922469

88.5%

1

新 疆

90557

361538

13270

51219

44172

46.3%

310319

85.8%

2

云 南

17230

71209

5844

25761

0

0

45448

63.8%

3

吉 林

5891

10995

6285

12053

1502

11.1%

-1058

/

4

青 海

7826

29140

3017

11516

0

0

17624

60.5%

5

辽 宁

2444

10028

4215

8552

0

0

1476

14.7%

6

四 川

31735

136684

1626

8378

1591

16.0%

128306

93.9%

7

广 西

17762

72452

273

1483

9272

86.2%

70969

98.0%

8

湖 南

84

221

283

924

2868

75.6%

-703

/

9

河 北

3856

8117

68

186

0

0

7931

98%

10

河 南

1575

3636

33

68

32

32.0%

3568

98.1%

11

重 庆

316

861

4

15

27

64.3%

846

98.3%

12

山 西

17639

44008

0

0

672

100%

44008

100%

13

内蒙古

1889

4099

0

0

0

0

4099

100%

14

宁 夏

1808

6529

0

0

0

0

6529

100%

15

西 藏

7108

32333

0

0

0

0

32333

100%

16

陕 西

13785

36742

0

0

0

0

36742

100%

17

贵 州

57785

213823

0

0

0

0

213823

100%

18

海 南

45

119

0

0

0

0

119

100%

19

江 西

26

90

0

0

0

0

90

100%

备注:表中出现负数的省份,表示排查新增存在饮水问题的贫困人口大于累计已解决的人口。

作者:    责编: 魏永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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