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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站工作规则
  2006-7-24 本网
 
    一、活动站是部机关离退休干部进行学习和活动的场所。
    二、活动站除节假日休息不开放外,每天按部机关规定的作息时间开放。
    三、活动站的保密文件一律不外借,在活动站内按规定阅读文件。
    四、借阅图书、杂志,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为提高周转率,借阅图书最长不超过一个月,杂志一般不超过一周时间。一次借阅在三本以内,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报纸不外借。
    五、活动站的电器设备、健身器材、文体用品,只供前来活动的离退休干部使用,不得外借。
    六、到活动站参加活动的离退休干部,请自觉遵守规则,爱护各种设备,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支持工作人员做好活动站的管理工作。



责编:老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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