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职工休假,是部党组对广大职工的关怀,也是保证广大职工身体健康的需要。根据中央和我部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休假种类和方式 1、年休假 执行水利部《关于安排机关公务员年休假具体问题的通知》(人教机〖2001〗7号)精神,休假方式一般以就地休假为主。 年休假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处长同意后报分管局长审批。休假天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最多分两次安排,本年度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可以结转到第二年,但不能结转到第三年。当年已参加职工疗养的不另享受年休假。 2、职工疗养 参加人教司安排的定时、定点疗养,首先考虑当年献血人员并按照级别、年龄、上次疗养时间和地点等因素排列顺序,实行计划安排。当年已享受年休假的不再安排疗养。 二、组织形式 综合处负责年休假计划、休假情况的统计、报送和职工疗养的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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