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在全党全国人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新形势下,今天在安徽举办全国水利系统老干部部门局处长培训班很及时,很有必要、很有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及部党组的高度重视下,老干部工作在政策措施、机构设置、人员调整、人员编制、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使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是与在座的局处长和老干部工作人员的艰辛工作是分不开的。你们做了大量的工作,非常辛苦,使我们的工作近两年在解决“两费”建立“三个机制”中,有了新的进展;落实老同志的“两个待遇”取得了新的成就;宣传信息工作有了新的提高;调查研究和自身建设得到了新的加强,十几年来,同志们凭着高度的责任心和默默无私的奉献精神,为稳定老干部队伍和水利建设的顺利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借此机会,我代表老干部局向您们表示深切的敬意和谢意。同时,今天也借这个机会,与大家共同回顾研究离退休政策和政策形成的背景,以及在新时期为何进一步做好老干部工作,和大家共同探讨、交换意见。
老干部工作是党的干部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政治性、政策性、社会性都很强,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做好老干部工作,努力达到“让党中央、部党组放心,让老同志满意”的要求,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下面我就围绕这个问题谈个人的看法,和大家共同探讨,仅供大家参考。我讲的内容主要是:一、老干部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二、老干部工作的基本政策;三、老干部工作的基本经验和工作方法;四、老干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重要任务。
一、 老干部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一)老干部工作是干部制度改革的产物
老干部工作作为党和政府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成为党的干部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开始的。邓小平同志在1980年中央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有步骤地和稳定地实行干部离休、退休制度,废除实际上存在的干部领导职务的终身制。退休、离休的干部,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等方面,都要逐个做出妥善安排”。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1982年2月,中央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决定指出:有步骤地实行适当交替,已成为当前摆在我们党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成为新的历史时期中,党和国家干部制度根本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老干部离休退休和退居二线的制度,是保障党和国家政治生活政治生活正常进行和健康发展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制度,必须立即着手有系统地建立和健全起来,使之经常化,并且严格地加以实行。1982年底,中央、国家机关率先进行机构改革,随后,各省、地、县也都相继进行了机构改革。到1983年底就有80多万老干部离休。经过机构改革,党政领导班子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有了重大突破,大批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走上各级领导岗位,这就使我们在打破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实现就老干部的合作和交替方面,迈出了关键的一步。在这么短的时间里,退下来如此多的老同志,这在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为妥善照顾好退下来的老同志,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提出“各级党委的组织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老干部工作机构,专司其事”的要求,各地各单位从组织、人事等部门抽调了一批干部,建立和充实老干部工作机构,老干部工作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起来。
二十多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老干部工作,确定了老干部工作的基本政策原则,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强调要做好新形势下的老干部工作。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提出:“认真执行干部离退休制度,继续推进新老干部的交替与合作。要切实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离退休干部,使他们老有所为,安度晚年”。胡锦涛总书记在去年10月,为全国老干部先进个人和先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表彰大会的批示中指出“老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广大老干部为我国革命、建设、改革作出了重大贡献,建立了卓越功勋。没有广大老干部的长期英勇奋斗,就没有今天我们党和人民事业蓬勃发展的大好局面。各级组织一定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实把老干部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认真研究和解决老干部工作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真正做到政治上尊重老干部,思想上关心老干部,生活上照顾老干部,进一步把中央关于老干部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部门和老干部工作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使老干部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二)老干部工作是党的干部工作的重要的组成部分
从干部队伍建设和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角度看,不仅要培养选拔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同时还要妥善安排好退下来的老同志。做好老干部工作,有利于坚持离退休制度,搞好新老干部的合作与交替,促进干部工作良性循环机制的进一步形成和发展。我们党历来重视老干部工作。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为全国各级党委和政府作出了表率。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和新一届党中央,继承了这一优良传统。十六大以后,中央领导同志每次到地方考察工作,都要走访和看望老红军、老干部、老党员、老劳模,都会就认真做好老干部工作发表指导性意见。所以老干部退下来以后,作为组织、人事、老干部工作部门责任重大,要认真落实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并注意很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这些政策都是我们党坚定不移的政策原则。上述工作都不是孤立的工作,涉及整个干部工作,是一个完整的工作体系。
(三)老干部工作是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
落实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责任,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江泽民同志曾指出:"做好老干部工作,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政治问题。如果解决得不好,就会影响工作和社会安定。胡锦涛同志强调:“做好老干部工作确实事关大局,十分重要”。曾庆红同志曾多次要求我们:“对老同志要多关心,多为他们解决问题,这里面有政策、有政治,希望有人盯着这个事”。可见,中央领导同志一直关心老干部工作,老干部工作确实是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任务。因为:
1、老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在长期的革命战争年代里,他们前赴后继,浴血奋战,为民族和人民的解放,为新中国的建立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立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建国以后,他们同全国人民一道,为改变旧中国贫穷落后的面貌,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繁荣昌盛的社会主义强国,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在新的历史时期,他们又以共产党人的宽阔胸怀,为实现新老干部的合作与交替,以实际行动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退下来后继续为党的事业奋斗不息。没有广大老干部的长期英勇奋斗,就没有今天我们党和人民事业蓬勃发展的大好局面。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老干部。现在老干部退下来,大都年事已高,我们应该关心照顾好他们,保证他们安度晚年。但由于这项工作涉及到人力、物力、财力。仅靠老干部部门是不够的,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协调有关职能部门乃至动员全社会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2、做好老干部工作事关改革开放的大局。干部退休制度是保障党和国家政治生活正常进行和健全发展的一项极为重要制度,是各项改革中的一项重大举措,直接影响到其它改革的成败。只有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做好老干部工作,才能使干部制度改革健康地发展,贯彻好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努力造就大批跨世纪担当重任的人才,从组织上保持党和政府正确领导的连续性、稳定性,保证各项改革顺利地进行。
3、做好老干部工作有利于三个文明建设。一方面,关心老干部、爱护老干部不仅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中华民族尊老敬贤的传统美德。我们动员全社会做好这项工作,使老同志安度晚年,就会进一步发扬尊老敬贤的良好社会风气,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另一方面,老干部长期受党的培养和教育,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虽然从现职工作岗位上退下来,但仍是支重要的、不可缺少的力量。通过有组织有领导地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使他们为三个文明建设继续作出了新的贡献。
4、做好老干部工作事关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改革的日益深化,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利益格局、利益关系的调整,触及到一些深层次矛盾,遇到许多过去不曾遇到的复杂情况和问题,需要做大量的思想工作加以化解。老同志资历深、威望高、影响大,在这方面能发挥积极作用,协助党和政府宣传有关党的方针政策,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局。
二、 老干部工作的基本政策
(一)老干部工作的基本政策,在《中共中央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中发[1982]13号)中有明确规定。即:老干部离休以后,“一定要很好地安排照顾,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还要略为从优,并注意很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这应当成为我们党和国家的坚定不移的政策原则之一。”按照这个基本政策原则,二十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中组部和人事部合编的《老干部工作文件选编》目前已出版了,[1978-1977](1册)、[1978-2002](2册)(上、下册),把主要的文件收集归类。其中有综合性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方面的,政治、生活待遇方面的、医疗保健方面的,发挥老干部作用方面的,安置管理、优抚及其他方面的等等。这些政策性文件我不多讲,大家手头都有。我只说明一点,这些文件的颁布执行,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老干部政治上的关心,生活上的照顾,保证了老同志安度晚年。但需要重点掌握的几个文件,提示给大家做为工作的依据(不展开讲),《老干部工作文件选编》(1978-2002共收录了641个文件)(部分条文已过时),这些文件相互之间大多有关联。其中有9个文件是需要大家重点掌握的,按时间顺序排列如下:
1、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的通知(1978年6月2日,国发[1978]104号);
2、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老干部工作的几点意见的通知(1978年12月29日,[78]组通字40号);
3、国务院关于公布《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1980年10月7日,国发[1980]253号);
4、中共中央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1982年2月20日,中发[1982]13号);
5、国务院关于发布老干部离职休养制度的几项规定的通知(1982年4月10日,国发[1982]62号);
6、劳动人事部关于发布《贯彻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规定中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1982年12月10日,劳人老[1982]10号);
7、劳动人事部印发《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规定中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问题解答》的通知(1983年5月16日,劳人老[1983]20号);
8、劳动人事部关于贯彻执行劳人老[1983]20号文件中一些具体问题的答复(1983年8月27日),劳人老[1983]34号;
9、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干部工作的通知(1990年9月30日,中组发[1990]5号)。
上述9个文件按内容主旨可分为三类:政治性的、规定性的、部署性的。
政治性的是指中发[1982]13号和[78]组通字40号文件的其中中发[1982]13号文件是党和国家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纲领性文件,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和强烈的时代感,是老干部工作者的必修课,常读常新。要点可以概括为“四个一”:
一批久经锻炼的老干部——党的宝贵财富;
一个重大课题——妥善安排,新老交替;
一项极其重要的制度——老干部离休、退休制度;
一条坚定不移的政策原则——老干部离休退休以后,一定要很好地安排照顾,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还要略有从优,并注意很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应当成为我们党和国家和坚定不移的政策原则之一,这是老干部工作的三项基本任务,20多年来,我们所做的工作如果高度概括地讲,也就是这三件事: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发挥作用。
党和国家为什么要对离休干部制定这样特殊的政策呢?
首先,离休干部是中国革命历史的特殊群体。无论是地方和离休干部,还是军队的离休干部,都是在长期的革命斗争环境中成长锻炼起来的。这种情况是其他任何国家、政党所没有的。对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我们党在夺取政权以后,给他们以特殊照顾,是理所当然的。
其次,这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政策。1958年6月4日,《中共中央关于安排一部分老干部担任荣誉职务的通知》中规定: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期间及在这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同志,在做县委部长以下的工作,思想作风较好,但是因年老体衰,担任实际工作确有困难和的,可以采取调离现任工作,工资照发,长期供养的办法来处理。1963年12月27日,中央书记处会议决定:中央级机关正副部长和省委书记、候补书记一级领导干部,凡是年老力衰或长期患病而不能担任实际领导工作的,应当坚决调离现职,采取离职休养、退休、担任实际领导工作的,应当坚决调离现职,采取离职休养,退休、担任荣誉职务等办法安排。离职后,原来一切政治、生活待遇不变。1978年6月2日,国务院颁发了经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这个文件也对干部离休的待遇作了从优照顾规定。
第三,离休干部在长期革命战争中,身体受到很大摧残,相当一部分老干部身带战争创伤,在为社会主义事业的长期工作中,积劳成疾,体质越来越弱。对他们实行特殊照顾的政策,有利于他们安度晚年。
(二)关于“基本政治待遇不变”,根据现有文件规定,主要是指这样几个方面:一是要按规定组织老同志阅读文件、听报告。这方面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中办、中组部等部门都有明确具体的规定。二是要请老同志参加一些必要的会议和一些重大活动,使他们及时地了解中央的精神,国内外大事、本地区、本单位的主要生产、工作情况。三是安排和组织好老干部党员的组织生活,这是党的组织建设工作的一重要方面,也是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的重要内容,四是组织老干部参观工农业生产项目。五是重大节目走访慰问老干部。
(三)关于“生活待遇略为从优”,根据现有文件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离休干部除原工资照发,生活待遇不变外,还按个人参加革命工作的不同时期,每年增发1个月、一个半月,2个月本人标准工资作为生活补贴;二是住房、用车、生活品供应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三是在制度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要实报实销;四是因瘫痪等原因,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月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补助费;五是对部分离休干部按规定提高享受正部级、正部级单项待遇、副部级、副部级单项待遇,行政14级、18级的离休干部享受司局级、县处级政治和生活待遇;六是除继续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待遇外,还可以报销一次探望父母、子女或回原籍的往返车船票;七是每年按一定标准分别提取分用经费和特需经费,用以保证离休干部日常活动的必要开支和困难补助;八是财政上给老红军每年拨款,用于特殊困难补助。
近年来,对“从优”又有了新的发展,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7个方面:
1、“分享”原则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从优”提供了新的政策依据和实践基础。
2、与在职人员“同步”、“相应”调整离休干部待遇,已逐步形成机制。
3、建立了保障离休干部“两费”落实的“三个机制”。文件规定:“离休干部、老红军的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支付确有困难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帮助解决”。
4、各地在解决施欠工资工作中,始终把离休干部放在所有人群的首位,优先给予落实。
5、离休干部在生活等方面直接受到老干部工作人员的服务照顾。
6、国家投入大量财务、物力、人力,建设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干休所、疗养院、老干部病床等,为离休干部提供包括生活在内的全方位服务。
7、离休干部比其他社会群体享有更多、更优厚的社会服务,如免费乘坐公交车、地铁、游览公园、景点等。
(四)关于“注意很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发挥老同志的政治优势,在考察干部、查处案件、加强党的建设、关心教育下一代、加强三个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他们的作用。二是发挥老干部的经验优势,在创办经济实体,行医讲学,技术咨询等方面发挥作用。三是发挥老干部个人专长,从事撰写回忆录、参加社区工作、以及社会公益活动等。
(五)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中央一贯重视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对老同志倍加关心爱护。1978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老干部工作的几点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建立离休退休老干部党支部,让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1981年,中组部又发出通知,要求安排和组织好离休退休、退职党员的组织生活。具体内容是:
1、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将离退休干部党员编入支部,定期组织他们过组织生活。
2、对那些年老多病、行动不便的离退休干部党员,不要勉强他们参加会议活动,应指定党员负责进行联系。
3、易地安置的离退休干部党员的组织关系,由接收安置的党组织负责接收安排,并组织他们过组织生活。
4、为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离退休干部党员出具党员证明信件,所到地党组织应接收并安排其参加组织生活。
1982年,《中共中央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指出,老干部离休、退休后,在“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并不因此而同样退休”,任何一个共产党员的革命意志和组织纪律是绝对不能‘退休’、‘离休’的,他们仍然应当是共产主义革命者,仍然肩负着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的政治责任。“中央对老干部寄于殷切期望,希望“继续写完他们的光荣历史”、“继续关心党的事业,关心国家和人民的命运,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党为人民作出新的贡献”。1990年,中组部要求“各级党委要抓好离退休党组织的建设”。1997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1997]10号),这是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一个重要文件。文件指出:“离退休干部党员长期接受党的培养教育,是一支忠于党的事业、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的队伍,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党的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是做好老干部工作的重要环节”,第一次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纳入老干部工作的职责范围,第一次把“做好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工作”确定为离退休党支部的7项主要任务之一,并针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离退休干部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了全面而具体的要求、强调:“新时期离退休干部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各级党组织及组织部门、老干部工作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1999年,“法轮功”问题出现后,根据党中央的批示精神,中组部、中宣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时发出了《关于加强退(离)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通知》(组通字[1999]31号),指出:“对退(离)休干部不仅要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还要老有所教,老有所学”,强调:“要用《党章》规范退(离)休干部党员的言行”,明确要求:“退(离)休党员不得支持、组织、参与群体性事件;对违反党纪国法的,又给予相应的处分”,在职领导干部要建立与老同志联系制度”,还要求各级党委要“宣传科学的人生态度、生活方式和养生之道”,把退(离)休干部党支部“纳入本地区的党建规划”,“把退(离)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纳入领导责任制”。
2003年,胡锦涛总书在河南视察工作时说:“老同志作为干部虽然退休了,但作为党员永不退休”。他还在一份材料上批示:“各级组织部门除了要继续落实老干部待遇外,还应从政治上关心老同志”。
(六)老干部活动中心与老年大学
1、1982年以后,大批老同志退出了领导工作岗位。为适应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需要,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各地区各系统和离休干部所在单位,可因地制宜地为离休干部开展政治文体活动,因陋就简地设立活动场所”。中组部和原劳动人事部把“搞好活动场所,开展适宜的文体活动”列入中央国家机关老干部局(外)职责范围。1999年,中组部等四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退(离)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退(离)休干部活动场所的建设。要舍得投入,努力把退(离)休干部场所建设好。对已有的活动的场所要充分发挥作用;对没有或缺少活动场所的,可根据老同志的情况、本着合理、节俭、实用的原则所建或扩建活动场所,为广大退(离)休干部开展健康的文化、健身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老干部活动中心坚持为老干部服务的宗旨,从规模、功能和组织形式上,可分为五种类型,即:大型活动中心、中型活动中心、小型活动中心、活动站(室)、家庭活动室。具备七种功能:政治工作的中心、文体活动的场所、老有所为的阵地、传播知识的课堂,服务老干部的窗口、联系老干部的桥梁,教育青少年的基地。
2、老年大学的兴起和发展
随着老干部的增多,老年大学应运而生。据了解,第一所老年大学是1983年9月在山东省济南创办的。据2002年底统计,全国老干部系统举办的老年大学共有2,662所,总建筑面积109.5万平方米,在校学员68.4万人,有正式工作人员4,852人,国际上有这样一种观点:终身学习是21世纪的生存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发展老年教育,鼓励社会办的各类老年大学”,党的十六大指出:“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全面发展”、“发展继续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老年大学的举办,使老干部获得重新学习和施展才能的机会,老年大学的发展顺应了时代发展的要求,顺应了终身教育的世界潮流。
(七)“三个机制”
“三个机制”,即:离休干部离休费保障机制、医药费保障机制、财政支持机制,是为落实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而建立的。
20世纪90年代初,由于经济转型,企业亏损等原因,出现了拖欠离休干部“两费”的问题。1994年,全国离休干部人数达到顶峰,超过200万,除上海外,各省市拖欠13:1万离休干部的离休费,占离休干部总数的7.79;拖欠19.4万离休干部的医药费,占离休干部总数的119,企业离休干部"两费拖欠问题更加严重,1994年以后,离休干部人数开始逐渐减少,但“两费”拖欠现象却有增无减。1996年拖欠11.1万离休干部的离休费2.47亿元;拖欠11.5万离休干部的医药费1.96亿元,“两费”拖欠4.43亿元。到1999年底,“两费拖欠多达14.8亿元。
为了解决“两费”拖欠问题,1997年7月,中组部在河北、石家庄召开落实离休干部“两费”现场会,着力解决拖欠问题。这个问题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视。1997年11月13日,1999年1月21日,胡锦涛总书记两次批示:“要着重落实离休干部的‘两费’,建立保障机制”;“落实‘两费’的保障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1999年12月15日,朱 基同志在安徽省离休干部反映离休费和医药费拖欠问题的信上批示:“离休干部拖欠问题,必须早日解决,否则不利于社会稳定。同意请中组部牵头组织调查,提出解决方案”。中组部、财政部等部委组成6个联合调查组,分赴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地区,实地调查12个省区、听取了18个省区市的情况汇报。调查结束后,6部委经过6轮研究协商,形成了《关于落实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的意见》,先后经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研究同意,最终出台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落实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00]61号),文件的主要内容是:
1、对各省区市上报的截止1999年拖欠的离休干部“两费”(14.8亿元),由中央财政一次性予以补发。
2、建立“三个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按“单位尽责,社会统筹,财政支持,加强管理”的原则,建立“三个机制”,“确保离休干部的离休费按时足额发放、医药费按规定实报实销。①离休费保障机制。行政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负担;企业参加基本统筹,社会化、优先发放;国家规定的统筹项目,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规定项目各省自定措施。②医药费保障机构。企业以及未享受公费医疗的单位实行单独统筹,行政事业单位原享受公费医疗的可维持原资金渠道不变,也可纳入单位独统筹(或采取其他形式),资金由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管理。医药费筹集水平,可按当地上年实际发生额并考虑离休干部人数增减等相关因素制定。③财政支持机制。各财政要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特别是省级财政要切实负起责任。中央财政对确有困难的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的“两费”资金缺口,给予适当补助。
据了解,目前全国各地已全部建立离休费保障机制,大部分省区市已基本建立医药费保障机制,但还有少数地方没有完全建立财政支持机制,需要进一步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对已经建立起“三个机制”的地方,要及时解决机制运转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三、老干部工作的基本经验和作法
十几年来,老干部工作在实践中积累了一些基本经验和作法,归纳起来主要有6个方面:
(一) 党政领导重视是做好老干部工作的关键
老干部工作的实践证明,领导重视,是做好老干部工作的关键。哪里领导重视了,哪里的老干部工作就搞得好一般的做法是:
一是把老干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定期听取老干部情况的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的重大问题,建立领导干部责任制,形成领导亲自抓的局面。在这方面我们水利系统各单位都好的经验和作法,并逐步形成了制度;二是建立健全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老干部工作,指导和协调老干部工作的开展;三是制定定期召开座谈会,通气会,走访看望老同志等项制度,由单位主要领导亲自向老同志通报工作情况、介绍国内国际形势,听取老同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老同志的一些实际问题。
(二)坚持“两手抓”,落实好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是做好老干部工作的根本。
落实好老干部工作的政治、生活待遇,是老干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的老干部政策的具体体现。实践证明,老干部在精神和物质两方面的需求,少了哪一个方面都不行。只有把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有机地结合起来,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老干部生活待遇的政策规定,保证老干部安度晚年,另一方面从政治上关心老干部,重视抓好政治待遇的落实,才能做好老干部的工作。
一是从政治上关心老干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老干部长期接受党的教育,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策水平,只有采取适合老干部特点的方法,才能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在这方面我们水利系统各单位都摸索了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作法。在理论学习方面,采取组织老干部学习小组,举办读书班、报告会、专题讲座等形式,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阅读文件方面开设阅文室,定期对老干部开放,专人负责,对身体不好的老干部,派专人把文件送到家中阅读。在安排组织生活方面,采取单独建立老干部党支部的办法,定期过组织生活。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中,在老同志中开展文明家庭竞赛活动,使思想政治工作渗透于老干部的日常家庭生活之中。为老同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同时可在老干部党支部中开展老同志之间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及谈心活动,妥善解决个别老同志思想认识上的一些问题。
二是下大力气,保证老干部生活待遇的落实。各地各单位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策规定,在此基础上,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些具体优惠措施,从而督促解决了老干部生活待遇存在的问题,尤其是“两费”三个机制的落实建立,取得很好的效果。
(三)有组织有领导地发挥老同志的作用,是做好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方面
老干部从工作岗位上退下来后,仍十分关心两个文明建设,迫切希望为党和人民做出新的贡献。实践证明,只有围绕党的中心任务,有组织、有领导地发挥老干部的作用,才能更好地发挥老干部的政治优势和丰富经验。十几年来,各地组织老干部在党的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培养教育青少年,发展经济和科学文化教育等领域积极发挥作用,为三个文明建设做出了贡献。在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发挥作用中,各地、各单位都结合自身的特点,多层次、多渠道地组织老干部为经济建设服务,创造了很多经验。有的把有政策研究能力的老同志组织起来,对有关经济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咨询和考察;有的对一技之长或具备专业管理技能的老同志,鼓励他们立足本行业,通过反聘等方式发挥作用。从而有效地发挥了各类离退休人员在不同领域的作用。
(四)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是做好老干部工作的重要环节
老干部工作具有广泛性和社会性,单靠老干部部门是难以做好的,特别是有关老同志生活待遇的落实,涉及到许多职能部门乃至整个社会。各地各单位注意在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协调下,统筹兼顾,全面安排,保证了老干部工作的顺利开展。这一作法已成为大家的共识。特别在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的经济的深入发展,老干部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更需要各有关部门大力配合,以保证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为老干部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较好的外部环境。
(五)抓好基础设施建设,是搞好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条件
为满足老干部日常活动的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拨出专款、修建老干部活动中心(站、室)。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各省区市都建立了老干部活动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也大都建有活动中心(站、室),相当一部分地县、乡、社区也都建立了活动场所。全国为建老干部活动中心共投资40多亿元,建活动场所700多万平方米。从总的情况看省市一级的老干部活动中心规模大、设施全、功能多,集吃住、学习、活动、娱乐为一体,还可以面向社会。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的老干部活动站、室则另有特点,一般是在机关建有规模不大,但内容比较丰富,既可学习活动,又可娱乐健身的中心活动场所。同时在老同志居住相对集中的地点建有若干老干部活动站,不但可以解决老同志日常学习、活动的问题,还可以为他们报销医药费,代发离退休费、巡诊看病等。是老干部政治学习的课堂,发挥作用的阵地,文体活动的场所。各地区、各部门建立的老干部活动中心,站、室,及医疗、交通等设施,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为老干部工作创建的物质基础,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在管理、用好这些设施时,既注意发挥他们的服务功能,丰富老同志的晚年生活,又适当地向社会开放,逐步减轻国家财政负担,探索了一条行之有效的作法。
(六)抓好队伍建设,是做好老干部工作的组织保证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既有老干部工作机构26836个,专职老干部工作人员11.6万人。这是做好老干部工作的组织基础。进一步加强老干部工作部门自身建设是一项重要任务。一是机构要与老干部工作的需要相适应。二是工作人员要与工作任务相适应。既要及时选调适合做老干部工作的同志充实到老干部工作部门中来,又要注意与其他部门的干部一样提拨使用。建立一支素质好、事业心强、热心为老干服务的工作队伍。在这方面,各地各单位都有一些好的作法,如为保证老干部工作队伍的稳定,与干部、组织等部门适当进行干部交流;注意选拔领导能力强,思想作风好的干部充实到老干部部门的领导班子中去;定期举办理论、业务培训班等等。三是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树立全心全意为老同志服务的思想。主要采取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对老干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到老干部中去;加深对老同志的思想感情,提高对老同志服务的自觉性,定期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作法。四是坚持各项工作制度,逐步实现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少单位都建立了岗位责任制、目标责任制,做到责任到单位、责任到个人。
四、老干部工作面临新形势和主要任务
(一) 面临的新形势
1、去年10月中组部隆重召开了全国老干部“双先”表彰大会,胡锦涛总书记为表彰大会作了重要批示。批示指出:“老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广大老干部为我国革命、建设、改革作出了重大贡献,建立了卓越功勋。没有广大老干部的长期英勇奋斗,就没有我们党和人民事业蓬勃发展的大好局面。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实把老干部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认真研究和解决老干部工作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真正做到政治上尊重老干部,思想上关心老干部,生活上照顾老干部,进一步把中央关于老干部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实处。表彰大会上,曾庆红同志代表党中央作了重要讲话,对老同志的历史功绩作了充分肯定和赞扬,对多年来党的老干部工作取得的突出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老同志在新形势下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做出新贡献提出殷切期望,并对进一步做好老干部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指出:第一,对广大老同志的历史功绩和巨大贡献永远不能忘。第二,对老同志的优良传统和崇高精神永远不能丢。第三,尊重、学习、关心和爱护老同志的政策永远不能变。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批示和曾庆红同志的重要讲话,语重心长,鼓舞人心,意义深远,体现了党中央对广大老同志的深切关怀和对老干部工作的高度重视。去年11月,我部在广州市召开了全国水利系统老干部工作经验交流暨表彰会议,党组书记、部长汪恕诚同志对会议作出重要批示,翟浩辉副部长作了重要讲话,对贯彻落实好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批示和曾庆红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提出了:深入开展学习先进活动,大力弘扬老一辈的光荣传统和革命精神,进一步加强对老干部工作的领导力度,继续增强做好老干部工作的创新意识,继续加强老干部工作的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这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老干部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2、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要使社会更加和谐,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提到全党面前,这既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体现了我们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归根到底体现了我国改革和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要求。在这样一个利益关系更为复杂,新情况新矛盾层出不穷的关键时期。如何妥善处理好老龄化社会中老同志的各种利益关系,如何做好数量越来越多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越来越艰巨的任务。曾庆红同志在全国老干部“双先”表彰会上指出:“老干部、老同志是党和人民事业的功臣,他们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奋斗了一辈子,奉献了一辈子、劳累了一辈子,他们从工作岗位退下来以后,第一位的任务就是要保持身心健康,做到安度晚年,颐养开年,益寿延年。我们说要关心,爱护老同志,首先就应当体现在这里;我们说要在老干部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首先也应当体现在这里”。曾庆红的重要讲话,点明了今后我们工作的主要任务。
(二) 主要任务
为切实担负起党中央、国务院、部党组交给我们的安排照顾好老同志的重任,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必须把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决定》精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作为水利老干部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找准水利老干部工作的着力点,扎实工作。
1、持续加大对老干部工作的领导力度
①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做好老干部工作,确实事关大局,十分重要”。水利老干部工作是牵动大局的工作,部党组十分关心和重视老干部工作,把它作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尊重老同志就是尊重党的光荣历史,爱护老同志就是爱护党的宝贵财富,重视发挥老同志的作用,就是重视我们党的执政经验和执政资源,进一步增强做好老干部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就是对党负责,对老干部负责。
②要进一步加强对老干部工作的领导,希望各级领导同志都要亲自过问老干部工作,主动与老干部交流情况、沟通思想,对老干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协调解决。干部人事部门要加强对老干部工作的具体指导,重视协调解决老干部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有关部门在研究制定涉及离退休干部的政策措施时,要听取老干部工作部门的意见。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作用,要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把老干部工作做好。
③各极干部必须带着深厚的感情对待老干部,重视老干部工作,各级领导要经常换位思考,只有感情到位,责任才能到位,决不能把老干部视为包袱和负担,要投入真情,为老同志办实事,全面落实老干部的各项政策和待遇,时刻把老干部的困难和问题挂在心上,对那些有特殊困难的老党员、老干部、要给予特别的关心照顾,为老同志安心度晚年。
2、继续增强做好老干部工作的创新意识
①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老干部工作也不断出现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需要我们认真贯彻中央的各项政策,不断研究新形势下的老干部工作,发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针对当前老干部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打破一些不合时宜的旧的工作思路和作法,积极探索用新的形式,新的办法解决新问题的新途径。
②适应新形势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要求,进一步研究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根据离退休干部党员队伍不断扩大,一些离休干部党员行动不便等新情况,处于高龄,高发病和行动不便的特点,研究创新,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综合运用现代远程教育等多种手段,针对老同志最关心的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把握老同志的思想脉博。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③继续研究解决好离休干部的“两费”问题,进一步落实好老干部生活待遇。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和完善离休干部“三个机制”的要求,是讲政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以确保离休干部待遇到位。
目前水利系统在建立离休费、医药费和财政支持三个机制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发展不平衡,有关部门需要认真落实并进行积极的探索,创新和实践。
3、继续加强老干部工作的队伍建设
①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老干部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任务,担子很重,责任很大,对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老干部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性。要高度重视老干部工作队伍建设,把那些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热心老干部工作的同志,充实到老干部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去。对老干部工作人员,既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又要关心他们的成长进步,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引导他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满腔热情,真心、真诚地为老干部办实事、办好事。
②老干部部门是党和政府为老同志服务的职能部门,老干部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老干部服务的思想,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增强责任意识,政策意识,创新意识,在本职工作中,坚持把老同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每年为老同志办几件实事,坚持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坚持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加强调查研究,我们要面对老干部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对实际问题的调查研究着手,用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用改革的办法解决新问题,超前谋略,未雨绸缪。并做到三个转变即:调研工作要由被动性向主动性转变;调研报告要由提供情况向提供方案转变;调研报告要由数量向质量高转变,积极为上级有关部门当好参谋,完善思路,提供依据。我们的队伍要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建设一支“让老同志满意,让部党组放心”的老干部工作队伍。
同志们,做好老干部工作事关大局,意义重大,任务繁重。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为推进水利事业,开创水利老干部工作新局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