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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印忠在治淮工程执法监察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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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12-13 |
在治淮工程执法监察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水利部党组成员、驻部纪检组组长 张印忠 (2005年12月3日) 同志们: 按照年初的工作部署和安排,驻部监察局在这里召开治淮工程执法监察工作座谈会,总结淮委和淮河流域四省水利厅开展治淮工程执法监察工作情况,会议交流了有关工作经验和体会,研究讨论了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会上部建管司孙继昌司长还传达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以及关于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专项工作会议精神。会议时间虽短,但内容丰富,安排紧凑,效率较高,开得很好!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一年来治淮工程执法监察工作进展良好 治淮工程是国家“十五”重点工程,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心治淮工作,水利部党组和驻部组局也都高度重视治淮工程建设工作,去年开始以治淮工程为重点,开展了“三个安全”教育活动。去年3月在淮委召开了“三个安全”教育动员会,10月份又在安徽阜阳召开了“三个安全”工作座谈会,有力的促进了治淮工程的“三个安全”。今年年初,驻部监察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治淮工程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对开展治淮工程执法监察工作进行了部署,淮委和流域各省水利厅及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都很重视,按照驻部组局的有关要求,积极行动,密切配合,深入开展了执法监察工作,进展良好,取得了初步成效,进一步促进了治淮工程的资金安全、工程安全和干部安全。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4月初驻部监察局在蚌埠召开了治淮工程执法监察工作布置会,明确了执法监察的主要形式、工作内容、任务分工、时间安排和有关工作。各单位都很重视,淮委和河南省水利厅、山东省水利厅都成立了执法监察工作领导机构,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并制定下发了具体的实施意见或方案;安徽省水利厅在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中,将治淮工程建设管理作为重点内容,并明确了主管厅领导和主要责任人;江苏省水利厅领导专门作出批示,要求高度重视治淮工程,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治淮工程的“三个安全”,并召开了治淮工程执法监察座谈会,明确了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监察部门能够认真履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的作用,积极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执法监察工作。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对监察部门履行行政监察职责也有了一定的理解和认识,能够积极主动地支持并配合监察部门开展治淮工程建设执法监察工作。 (二)工作深入,形式多样。淮委和淮河流域四省水利厅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分别开展了执法监察工作。淮委做了大量的组织协调工作,并选择安徽省的一个治淮项目,开展了招标投标专项执法监察,突出重点,深入细致。河南省水利厅抽调多部门的力量,组织了规划计划、建设管理、财务审计、质量监督、廉政评议等5个工作组,对涡河流域治理项目开展了综合的、全方位的执法监察。安徽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杨多良、省监察厅厅长陈履祥、水利厅厅长吴存荣等领导亲自率省治淮工程建设纪检监察组成员,到蚌埠市、淮南市对治淮工程进行检查。安徽省水利厅还协同省治淮工程建设纪检监察组,对省治淮工程开展了5次监督检查。江苏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驻水利厅监察室和治淮项目有关县(市)监察部门分别开展相应的监察工作,发挥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作用。山东省水利厅抽调监察、计划、财务、审计、建设管理方面的人员组成检查组,对治淮工程的资金使用管理、质量控制、招标情况、设计变更和分包转包等容易产生腐败的重点环节的检查,促进了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结合实际,扎实有效。大家都把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等重要环节列入执法监察工作的重点,把日常监督和重点监督结合起来,监察的内容涵盖了工程前期工作、计划管理、资金管理、建设管理执行“四制”、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监理单位月报日志情况等各个方面。淮委和河南、安徽、江苏、山东水利厅都把“双合同制”引入工程建设管理,在签订工程承包或物资采购等商务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合同”,通过一纸合同,把项目法人、施工单位、供货单位和监理单位与廉政建设和执法监察工作联系起来,起到了很好的监督和保障作用。多数单位的监察部门都结合工程建设管理实际,参与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有的开展了专项执法监察或监督检查。淮委在搞好流域执法监察组织协调和开展招投标专项执法监察外,还与驻地检察院联合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巡回教育活动,对直属工程的教育覆盖面达到100%。安徽省水利厅还非常重视制度建设和对执法监察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执法监察的质量和水平。山东省针对目前治淮工程大都还没开工的现状,把执法监察工作拓展到全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上,突出重点,深查细查,发现问题,狠抓整改。河南省执法监察组通过执法监察工作,针对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梳理了24条,然后会同建设管理等有关部门对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从客观方面和主管方面分别加以研究和解决,提出整改意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江苏省水利厅明确执法监察工作体制和机制,根据《江苏省淮河治理工程执法监察实施意见》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是执法监察的主体,对治淮工程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通过实际工作赢得了工程参建各方的好评,普遍表示愿意主动接受监督。 总体上看,沿淮各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各个项目法人单位都结合执法监察工作,建立和完善了多项规章制度或管理措施,促进了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目前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日益规范,工程进展顺利,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或安全质量事故。 二、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水利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要求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治水方针,坚持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路子,坚定不移地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努力解决洪涝灾害、干旱缺水、水污染严重和水土流失等四大水问题,确保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要完成这一伟大而又艰巨的任务,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最重要的政治保证。 2003年淮河大水之后,国务院和水利部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加快治淮工程建设做出了一系列决策和部署,作为国家重点工程,明确要求2007年前要完成19项治淮骨干工程。应该说,治淮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形势逼人。我们一定要按照“三个安全”的目标要求,把各项治淮工程建设好,把人民的利益维护好、落实好、发展好。如果因为领导不力,监管不力,甚至发生“工程上马,干部落马”的腐败现象,或者出现“豆腐渣”工程,那么,我们对党和人民都无法交待。从这些年查办案件来看,国家资金投入的高峰期往往是有可能诱发职务犯罪的危险期,及早预防各种消极腐败现象的发生,是我们的共同责任。 目前,水利建设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设管理中“三项制度”的执行还不到位。有的项目法人责任制不够落实,招标投标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同体”问题也比较严重,工程监理环节也不够规范,甚至存在作假账、签假单等问题,这都是在部分项目中出现过的问题。二是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都有待加强。质量评定等技术层面仍然存在较多问题,质量检测及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亟待加强。三是验收工作严重滞后,工程结算和工程验收率较低。同时在验收管理中还存在验收程序不清、验收深度不足等问题。四是监督检查还有待进一步强化。工程稽察、专项审计、执法监察等监督工作威慑能力不够,整改意见落实率低等。针对上述问题,水利部正在积极研究对策,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规范建筑市场,比如今年4月水利部下发了《关于在水利工程建设中禁止施工、监理同体的通知》,以求解决同体工程问题。当前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的认识和高度的警觉,认清形势,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水利部党组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治淮工程的监督检查,不断完善工程建设管理,确保治淮工程“三个安全”。 三、以惩防体系建设为重点,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今年初,中共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这是我们党运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反腐倡廉工作取得的重要成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我们要提高认识,深刻理解颁布《实施纲要》的重大意义,并把执法监察工作寓于惩防体系建设之中。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强调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我们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与治淮工程紧密结合起来,围绕惩防体系建设开展执法监察,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从业)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并且积极探索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 在惩防体系建设中,监督是关键。缺乏监督,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就容易产生腐败。水利部已经制定《水利部党组关于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并结合水利实际,明确了构建监督体系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各单位都要结合实际,特别是结合水利建设的实际,制定出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实施意见》的具体意见和办法,综合运用资金监管、质量监督、工程稽察、审计监督、执法监察等各种监督方式,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基础性作用,切实推进治淮工程执法监察工作,防止权力滥用和以权谋私,扎扎实实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 四、纪检监察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为治淮建设做出贡献 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一定要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工作,积极有为。切实从维护大局和爱护干部的角度,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监督。要进一步研究和探索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展执法监察的方式方法,不断加大监督的力度和深度。要主动筹划,因地制宜,找准切入点,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要充分发挥监察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注意整合资源,发挥工程计划管理、建设管理、财务检查、审计监督、工程稽查等方面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要综合运用监督结果,尽可能避免重复检查,节约行政成本。要点面结合,注重实效,严防走过场。通过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堵塞漏洞,完善管理,健全制度,促进工作,真正为各级干部营造一个专心干事、不犯或少犯错误的良好氛围和环境。要建立和完善水利工程执法监察的工作制度,加强对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制度,树立执法监察工作权威性,促进执法监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同志们,淮委及流域各省水利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在新时期的治水方针,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治淮工程中,以“三个安全”为目标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已经创造了良好的业绩。我相信,通过这次会议,必将进一步推动治淮工程执法监察工作,为全面完成新时期的治淮工作任务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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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lim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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