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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部开展部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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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2-29 |

会场

主席台

翟浩辉出席并讲话

张印忠出席并宣读通知

本站讯 12月29日,水利部召开动员会,对部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动员和全面部署。水利部副部长翟浩辉出席会议并讲话,中纪委驻部纪检组组长张印忠在会上宣读了《水利部关于开展部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据了解,此次资产清查工作以2006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础日,在此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部属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都将列入资产清查范围。
翟浩辉在会上强调,要充分认识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节约型社会、和谐社会的需要;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需要;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需要。
翟浩辉指出,本次资产清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清理、财务清理、财产清查、完善制度等四项工作。他要求各单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防止清查范围重复遗漏;严格要求,确保质量,务求清查数据准确可靠;落实责任,分工协作,全面完成各项工作。
部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将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由各单位按行政隶属关系组织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先由单位进行自查,然后按财政部要求由社会中介机构对自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及相关工作。经过清查的固定资产,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帐卡,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奠定基础。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水利部将对资产清查结果予以核实认定并报送财政部。
本次资产清理工作具体分为三个阶段:从2006年12月至2007年1月为准备阶段,2007年1月至5月为实施阶段,2007年6月至8月为总结阶段。
会议由水利部财经司司长张红兵主持。她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会议精神,高度重视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确保这项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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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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