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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水资源处长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 胡四一出席会议并讲话(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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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4-01 |

会场

主席台

胡四一出席会议并讲话
本站讯 3月31日,全国水资源处长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学习《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水利部副部长胡四一出席会议并讲话。水资源管理司司长高而坤主持上午的会议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财政部综合司副司长苑广睿、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处长唐铁军、国务院法制办农环司司长王振江、水利部政策法规司司长赵伟先后作讲座,水利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赵卫、水资源管理司副司长孙雪涛出席会议。
2006年2月21日,国务院第460号令颁布实施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这是水利法制建设上的一件大事,是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又一大成果,标志着我国依法实施水资源统一管理和监督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将对加强水资源管理,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进节水型社会的建立,促进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
水利部各司局,各流域管理机构(水政)水资源局(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行政主管部门(水政)水资源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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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lim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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