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出台“两定”地方标准
近日,浙江省出台了《浙江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行)》和《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两定”标准),为加快全省水管体制改革提供了符合省情、工情的改革配套政策依据。
2004年7月,水利部、财政部联合颁布发了《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点)》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试点)》。为了使“两定”标准更符合浙江省实际、更具有可操作性,浙江省在水利部、财政部“两定”标准基础上,根据省内中小工程多、海塘工程多等特点,浙江省水利厅、财政厅共同组织制定了《浙江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行)》,浙江省水利厅、编委办、财政厅共同组织制定了《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试行)》。
《浙江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按照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分为水库工程、水闸工程、堤防工程、海塘工程、泵站工程和灌区工程,按照工程类型、规模和级别,确定了水利工程基本维修养护定额标准,包括维修养护类型、等级及项目的划分和适用范围等,并明确根据工程所处位置、运行年限、项目内容等实际情况调整维修养护定额标准。《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将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分为大中型水库工程、小型水库工程、大中型水闸工程、河道堤防工程、大中型灌区工程、大中型泵站工程等管理单位,分别对其定员级别、岗位设置、岗位职责、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和适用范围作出了具体说明。
浙江省“两定”标准的出台,为浙江省水管单位定员定岗、核定机构经费和维修养护经费提供了更符合本省实际、更科学合理的依据。浙江省将以这两个地方标准的出台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全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
一是全面开展“两定”复核工作,对照新颁地方标准,对水管单位定员和水利工程公益性部分维修养护经费进行测算复核,并争取将新测定的公益性水利工程和准公益性水利工程公益性部分管理机构经费和维修养护经费列入2007年的财政部门预算。二是全面总结推广试点单位改革取得的成功经验,大胆实践,勇于创新,继续探索水利工程管理新机制;三是建立激励机制,将水管体制改革与省内“大禹杯”评比和有关项目的立项、资金补助挂钩;四是省财政在已承担省直管工程和重点跨行政区域骨干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基础上,对沿海标准海塘的维修养护、水库巡查人员给予资金补助。五是建立水管体制改革进度通报制度,加强对各地水管体制改革的监督、指导,确保浙江省水管体制改革按目标圆满完成。
湖南省政府高度重视水管体制改革工作
近日,湖南省各市、州水利(水务)局长工作汇报会在长沙召开。会上,各市州水利(水务)局长分别汇报了所在市州的水管体制改革等工作的进展情况。杨泰波副省长在会上作了讲话,要求全省切实加快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度。
杨泰波副省长指示,水管体制改革是水利改革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先后下发了一系列文件进行安排和部署。按照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全省必须在2006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省、市、州直管工程和县市区管理的重点工程、大中型水库灌区、堤垸等工程管理单位的改革任务;2007年12月31日前全省要基本完成水管体制改革的任务。
为实现改革目标,杨泰波要求,当前要紧紧抓住以下几个重点,力求取得突破。
一是认真做好编制核定工作。要力争在今年8月中旬以前出台《全省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人员定编实施方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省编办、省财政厅、省水利厅提出的《关于湖南省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编定岗有关问题的意见》已经发到全省各市、州编办和水利(水务)局。各级人事、编制部门要会同财政和水利部门及早确定本地区的水管单位的性质,核定水管单位编制,按照“因事设岗、以岗定责、以工作量定员”的原则科学优化水管单位的人员岗位配置,合理定编定员。
二是要大力推进内部改革,妥善安置分流人员。在推进水管体制改革过程中,各级水利部门要按照精简高效原则全面开展人事、劳动、分配等相关制度的改革,合理设岗,上岗人员实行聘用任职,竞争上岗,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度。要广开渠道,妥善安置分流人员。人员分流安置应以内部消化为主,鼓励自谋职业或提前退养,有条件的分流一部分到多种经营单位。要千方百计落实转制人员的社保政策,维护好职工的切身利益,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同时,要引导基层水利工程管理人员转变思想观念,破除吃“大锅饭”,吃“安乐饭”的思想,树立市场意识、竞争意识,提高素质,增强自我发展的能力。
三是切实落实好“两项经费”。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水利部门结合本地经济收入水平、水利工程管理及工程维修养护的实际情况,合理测算公益性工程管理人员基本支出和工程维修养护“两项经费”。要规范财政支付经费政策,编制内人员经费和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等基本支出必须纳入财政预算由财政全额支付。社会保障部门应支持水利部门以多种形式解决基层水利职工的养老保险问题。各级水利部门要紧紧抓住水管体制改革这一历史性的机遇,全面推动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进入公共财政框架,在改革中逐步形成我省新的基层水管工作机制、新的水利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