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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44期

2006-8-2

 

江西省大力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工作

  江西省政府高度重视水管体制改革工作, 2004年7月23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同年10月召开了全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提出了改革的总体目标和工作要求,制定了水管体制改革进度计划和督促检查措施。截至2006年6月15日,设区市一级水管体制改革方案全部出台。全省有改革任务的87个县(市、区)全部出台了水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出台率为100%,水管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两定"测算工作全面完成。2005年底江西省全面完成了水管单位定岗定员和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工程公益性部分维修养护经费测算工作。按水利部"两定"标准测算,全省水管单位需公益性管理人员6587人,公益性管理人员需财政补贴经费15181万元,工程公益性部分维修养护需财政补贴经费13850万元。
  二、水管单位两项经费落实取得实质性成果。全省各市、县(区)已出台改革方案中计划落实公益性人员编制4131人;公益性人员经费4971万元,其中财政补贴经费4153万元;维修养护经费4938万元,其中财政补贴经费4152万元。2006年已落实公益性人员编制3116人;公益性人员经费2931万元,其中财政补贴经费2461万元;维修养护经费1678万元,其中财政补贴经费1010万元。
  三、试点工作取得进展。部试点单位省赣抚平原水利工程管理局的改革方案省政府已签发,近期内即可印发。省水管体制改革试点联系单位赣州市章惠渠管理局、九江市河道堤防管理局的改革方案上报政府待批。批复方案已落实的水管单位近期将组织验收。
  四、明确了进度计划。按照全国水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江西省明确2006年底全面完成水管体制改革任务,要求各设区市及改革试点县于2006年6月底前完成改革工作,非试点县于2006年10月底前完成改革工作。
  五、落实了督促检查办法。省厅主要采取了5项督促检查办法。一是采取厅党委成员挂点分片联系的办法,由厅党委成员和分管处室分别联系1~2个设区市指导、监督和检查联系单位的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情况。二是采取会议议事的办法。对全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分析研究。三是制定检查督导制度。组织专项检查或结合其他工作进行督导。四是制定改革工作考评办法。对各市、县(市、区)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定期进行考评。五是采取信息通报方式。编印《江西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简报》,将全省水管体制改革情况向水利部和省有关部门以及各地进行反映或通报。各设区市也建立了多项改革制度,层层推进改革。
  六、制定了激励措施。2005年8月,省厅制定了将改革工作与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和投资安排实行挂钩的措施,对各设区市、县水管体制改革工作进行考评,强化激励机制,并要求自发文起至改革方案出台止,由厅审查、审核和审批的水库、堤防工程及本单位工程一律暂缓安排,以利让县区集中精力抓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对未出台改革方案以及改革方案已出台,但不具操作性而仍未出台补充措施的县(市、区)及水管单位,分别自2006年4月1日和2006年7月1日起,严格按省厅1号文要求,由厅审查、审核和审批的除应急工程、抢险救灾外的项目(包括前期项目),以及除应急救灾经费外的水利投入一律暂停。

广西自治区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取得成效

  日前,广西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暨水管体制改革会议在柳州召开。会议全面总结了全区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入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认真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会议明确提出三个不动摇,即:坚持水管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不动摇,坚持在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的要求不动摇,坚持确保改革工作质量的要求不动摇。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以坚定的信心和决心深入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工作。
  会议要求为全面实现水管体制改革目标,要确保人员经费全部落实到位,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要逐年增长到位,最终实现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导向,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改革及水管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明确水管单位性质,调整和规范水管单位管理、维护及经营关系,疏通经费来源渠道,推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分离。
  会议总结了全区水管体制改革取得的成效:截至2006年3月底,改革合并后的水管单位共543个,其中:433个完成了单位定性工作(占80%),530个单位开展了人员测算(占98%),504个单位开展了人员经费测算(占93%),374个单位开展了工程维护费测算(占69%)。经过定性,纯公益性事业单位89个,准公益性事业单位339个,经营性单位5个;在已完成人员测算的单位中,有405个单位已完成编制核定,核定人数8475人;在已完成人员经费测算的单位中,有285个单位的人员经费已列入2006年财政部门预算管理(占52%),经费为4335.5万元;在已完成工程维护费测算中,25个单位的工程维护费已列入2006年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经费为1103.9万元。
  会议提出2006年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三大目标:一是未完成"两定"测算的市(县、区),2006年上半年必须完成;二是全区水管单位编制内人员经费要有60%以上纳入财政部门预算,其中,区直水管单位达到100%,市直单位达到80%以上(南宁、百色、柳州、梧州、贺州、河池6市达到90%以上,桂林、防城港、钦州、北海、来宾、崇左6市达到70%以上,玉林、贵港2市达到50%以上);三是积极落实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其中,区直水管单位要基本落实,市直水管单位落实50%以上,县(市、区)单位落实30%以上。
  会议提出六个狠抓:一要狠抓建立责任制。落实责任人,逐级逐项分解落实改革任务,形成分级负责、共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要狠抓工作进展。各市要根据本地情况,细化目标,分解任务,掌握进度,整体推进。三要狠抓重点。各地要明确主攻方向,重点突击。要率先完成市直工程单位的改革,同时,督促县级的改革工作。水利大县和经济落后的县,市级财政应给予适当扶持,或以奖代补,切实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四要狠抓内部运行管理。要在管理单位内部形成科学的经营业绩考核制度,逐步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收入分配制度,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改革平稳有序进行。五要狠抓奖惩措施。自治区将进一步加大水管体制改革与水利投资挂钩的力度,对改革推进速度较快的给予倾斜;对改革步伐缓慢,推进不力的要减少投资甚至停止其投资(应急抢险工程除外)。六要狠抓发展水利经济。这是壮大水管单位实力的基础,不能松懈。
  来自全区14个市的水利局长、工管站长、体改办主任、部分重点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长等200多名代表参加了会议。韩庆东副厅长做工作报告,文明厅长由于防汛形势紧急未能赶赴会场,向大会发来书面讲话。水利部建管司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责编:onesm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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