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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年第二期简报
总第38期

2006-4-20

 

矫勇副部长在安徽省调研时强调
大力推进水管改革  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2006年2月17日至19日,水利部矫勇副部长在安徽省进行水管体制改革专题调研。期间,先后实地考察了合肥市大房郢水库、宣城市马山铺闸、池州市牛桥水库建设工地、九华河治理工程、清溪河治理工程及白沙排涝站等水利工程,并与省政府、省水利厅及部分市县党委、政府、水利部门的同志座谈,着重围绕水管单位分类定性、两定测算、两项经费落实、管养分离、人员分流、社会保障等环节,对安徽省、市、县三级水管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
  矫勇认为,安徽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水利部门自身努力下,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取得了初步成效。下一步工作中,要在两项经费和社会保障措施落实等环节取得突破,确保水管体制改革总体目标按期实现,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矫勇强调,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艰巨而复杂,需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各级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把水管体制改革作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做到领导到位、组织有序、措施得力、稳步推进。要准确把握水管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一是专业化方向。改革最终要使水管单位高度专业化,满足水利工程综合功能充分发挥的需要。二是市场化方向。对于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在两项经费到位的情况下,要逐步推进市场化。对于经营性的水利项目,要在专业化的同时向市场化发展,拓展生存和发展空间,有效解决管养分离及分流职工的出路问题。
  水利部建管司孙继昌司长及人教司、财经司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调研。安徽省副省长赵树丛、省政府副秘书长王首萌及省水利厅厅长纪冰等陪同调研。

陕西省五项措施促改革

  陕西省自《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颁布以来,全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目前,西安、咸阳、铜川、榆林、渭南、安康、延安、宝鸡八市先后出台了改革实施办法。全省十五个省级改革试点单位制定了实施方案,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其中西安市沣惠渠管理中心率先在全省完成定性定编工作,并通过市编委批复,380万元的管理经费和工程管护经费全部到位;西安市渭浐灞河管理处去年到位维修养护经费180万元,今年落实维修养护经费300万元;泾惠渠、交口抽渭、桃曲坡水库管理局等省直属水管单位改革实施方案通过省编办预审;有关改革的八个配套文件已全部完成基础工作,即将正式出台;重新核算了全省12个大型灌区的水价成本,为全面实施资产界定、经费测算等体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改革工作初见成效的同时,全省进展还不平衡,一些市、县还停留在方案制定等一些基础性工作上,社会保障政策落实以及推行管养分离等方面进展缓慢。为此,陕西省对全省水管体制工作进度提出了明确要求:2006年底各市(区)水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全部出台,15个省级试点单位改革工作全面完成;2007年底基本完成全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为实现这一目标,全省水利系统围绕五个关键环节,采取五项措施,大力推进改革进程。
  五个环节:一是做好单位定性和定岗定编工作,合理核定和落实公益性工程管理经费和维修养护经费,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二是按照省上确定的“三步走”思路,逐步推进管养分离,积极培育维修养护企业和市场,推进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市场化。三是大力推进水管单位内部改革,建立以聘用制为基础的用人制度、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和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机制,对企业性质的水管单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实现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四是妥善安置富余人员,充分利用水管单位的水土资源和自身优势,大力开展水利旅游、水产养殖和建筑施工等多种经营项目,拓宽分流人员安置渠道。五是健全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做好社会保障政策衔接工作,确保稳定。
  五项措施:一是建立水管体制改革责任制,逐级逐项分解落实改革任务,形成分级负责、共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将改革工作与水利建设项目、资金安排挂起钩来,对水管体制改革推进较好的市县或单位,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给以适当倾斜;对改革迟缓、推进不力的,减少或停止投资安排;三是省水利厅实行厅领导联系市(区)水管体制改革责任制,并成立关中、陕南、陕北巡查组,对改革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及时发现和协助解决各市(区)在改革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还要求各市、县明确包点联系领导和单位,采取定期检查、经常联系和派驻工作组等多种措施,指导督促水管单位扎实推进改革;四是建立和完善进展情况定期统计上报制度,通报正反两方面典型;五是将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纳入全省“水利振兴杯”、“优秀水利局长”以及各类评优创先活动的主要考核内容,对水管体制改革滞后的市县和个人,取消评选先进资格。

武汉市堤防管理单位定性定编
和人员经费落实工作基本完成

  武汉市是全国重点防洪城市,辖区内长江、汉江干堤397km,三个城市防洪保护圈堤防808km,堤防战线长,防洪任务重,堤防管理单位体制改革一直是全市水管体制改革的重头戏。武汉市水务局领导班子对水管体制改革工作非常重视,成立了专门工作班子,明确了领导责任,结合本市实际,按照国家和省水管体制改革的要求,本着机构运转正常、人员精干高效、堤防管理有保障、财政供养有保证的基本思路,对不同类别的堤防管理单位实施了改革。32家堤防管理单位均被定性为纯公益性水管单位,共核定事业编制1800余名,落实财政经费3128.3万元。全市堤防管理单位定性定编和人员经费落实工作基本完成。
  武汉市堤防管理体制分为市级财政直管的中心城区(含东西湖区)单位和区级财政负担的远城区单位两部分。中心城区堤防管理单位以青山区试点为突破口,重点解决编制的确定和财政经费的合理增长问题。武汉市水务局领导多次向编制部门汇报、协调、商议,取得了编制部门的理解与支持,落实了中心城区堤防管理单位事业编制。与此同时,在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确定了中心城区“两项经费”按每人每年20000元标准核定,比往年人均增加了5000元。中心城区的定性定编和两项经费全面得到落实。
  与此同时,武汉市远城区堤防管理单位的改革也顺利实施。截至2月底,黄陂、新洲、江夏、汉南和蔡甸5个远城区堤防管理单位共核定事业编制751名,其中黄陂区123名,新洲区320名,江夏区70名,汉南区118名,蔡甸区120名。财政部门对远城区堤防单位按每人每年13000元的标准进行了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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