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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水利厅实行例会制积极落实《实施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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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案件审理工作座谈会在安徽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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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河务局出台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十项制度
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巡回检查组对太湖局、淮委、黄委进行重点巡回检查
2003年第14期

2003-9-3

 


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巡回检查组
对太湖局、淮委、黄委进行重点巡回检查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执行财经纪律和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财务检查与审计工作的通知》(水经调[2003]134号)要求,为了确保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部审计室先后对太湖局、淮委、黄委的重点检查工作进行了巡回检查。在检查工作中,巡回检查组认真听取了各被检查单位自查情况的汇报和重点检查组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检查了社会审计机构的工作质量,针对重点检查阶段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要求和处理指导意见。
  从重点检查的情况看,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措施得力,准备充分,重点突出,讲求实效,在财经纪律、预算执行、财务收支等重点领域开展执行财经纪律和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财务检查和审计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
  一、领导重视,组织得力
  太湖局孙继昌局长亲自部署自查工作,传达部会议精神,分阶段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在听取第一阶段自查情况的报告后,再次要求按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对有关问题进行复查,把检查工作推向深入。一把手主抓,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各职能部门共同配合,对历次检查、审计提出的未处理的13个问题逐项研究落实。
  淮委会肖幼副主任主持召集所属企事业单位、基本建设单位负责人和财务、审计负责人,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部水利资金使用检查情况财务检查会议精神,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层层落实责任,全面做好本次检查的布置和准备工作。
  黄委会召开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单位财务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和规划、审计等其他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会议,徐乘副主任主持了会议,传达了部会议精神,强调了本次检查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实行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制,提出了检查工作的重点。要求各单位切实做好账户清理、土地赔偿费处理、对外投资管理和小金库清查工作,严肃财经纪律。制定了具体的检查实施方案,对时间安排、组织落实提出了要求。对检查的内容和方式进行了细划。同时,于5月至7月对委系统直属预算单位的管理、编制、执行和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并经黄自强副主任审阅,李国英主任签发,及时向部提交了专项报告。
  二、讲求实效,检查工作和整改相结合
  在检查过程中,各单位工作细致深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立足自查自纠,同时结合历年检查、审计发现和提出的问题,检查落实整改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处理,能自行解决和纠正的,限期整改;对政策界限不清或理解上有分歧的,及时研究和请示,保证了检查的效果。
  太湖局分三个阶段开展了检查工作。在第一自查的基础上,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又重点对历年审计和检查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最后是查找不足,对预算执行不够严格、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不到位和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采取措施,加强管理,完善制度。
  淮委会在组织自上而下开展自查的同时,还聘请社会审计机构对所属2个事业单位、3个企业单位进行重点抽查,扩大检查覆盖面和检查深度。通过分析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问题,提出切合实际的要求,切实加以整改。
  黄委结合单位层次较多的情况,成立了自查领导小组,逐级组织了自查和抽查。在听取各单位的情况反馈的同时,各部门联合组织了5个检查组深入基层开展督促检查和重点检查。分近年专项检查要求纠正整改问题的落实情况、预算管理、基本建设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会计核算、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预算外资金、政府采购等方面提交了详尽的自查报告。同时,把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和部门预算审计调查结合起来,减少重复检查,提高了工作效率。针对审计力量不足的问题,及时出台了《黄河水利委员会联合审计办法》。
  各单位还通过检查,查找不足,堵塞漏洞,从体制和机制上入手,加强和改进领导管理,完善决策机制,理顺财务管理关系,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了管理。这次检查对加强水利系统财务和资产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杜绝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通过巡回检查,推动了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的进一步深入开展,摸清了各重点检查组的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交换了工作意见,有效地促进本次水利资金使用管理重点检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责编:乐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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