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纪检监察举报信箱

举报须知为确保您所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答复、解决,请您务必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1、中央纪委、监察部驻水利部纪检组、监察局受理信访的范围:
(1)接受反映全国水利系统各级单位、各类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信访举报和批评建议;
(2)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
(3)受理驻在部门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
如您所反映的问题不属以上范围,请您向其他有关单位反映。
举报电话:010-63547278
通信地址: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二条2号 驻水利部监察局
邮 编:100053 3、根据信访举报工作条例和保护公民举报权利的有关规定,我们由专人负责信访举报件的管理,对举报内容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检举、控告人应据实检举、控告,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对借检举、控告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请认真阅读以上须知内容,15秒后方可点击“接受”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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