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征求《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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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水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委、局),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工程监理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精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起草了《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请于2019年8月30日前将意见函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联系人及电话:卢文辉  010-58933790 58933530(传真)

  电子邮箱:luwh@mohurd.gov.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请在信封上注明“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字样),邮编:100835。

  附件:1.《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

  2.《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3.起草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9年7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作者:    责编: 李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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