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税征收
根据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水工程管理单位为配置或者调度水资源取水的,不缴纳水资源税。像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用于补充灌溉的机井,是否属于配置工程?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的机井取用了地下水是否要缴纳水资源税?水资源配置工程具体是指哪些,该如何界定?
回答:1.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用于补充灌溉的机井,一般不属于配置工程。2.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的机井取用了地下水,是否需要以及缴纳水资源税,按照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水资源税有关办法的规定实施。3.根据《电子证照 取水许可证》(SL/T 816-2021),水资源配置取水类型,是指用于水资源调蓄、区域供水等类型水利程取水,包括蓄水工程(水库、塘坝)、引调水工程、生态补水工程以及其他用于区域水资源配置类的取水。具体请咨询当地具有审批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