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税征收
用水企业年许可200万吨,年度用水计划是前三季度150万吨,第四季度0万吨。实际取用地下水情况是前三季度取用水300万吨,第四季度50万吨,全年取用水350万吨。问:加价水费范围是150万吨还是100万吨?
回答:根据《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对取用水量超过许可水量或者取水计划的部分,结合实际适当提高税额。该咨询中用水企业全年超计划取水200万吨,超许可水量150万吨。在征收水资源税时,对超用水部分需如何提高征税税额,具体请咨询当地有关主管部门。同时,还需根据《水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对企业超许可水量取水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