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管理问题
问题
非供水企业在申请取水许可进行的水资源论证报告中,有三口水井(两用一备),备用水井可以常态化使用吗?关于备用水井的管理是否有相关文件要求?
回答

  回答:根据《地下水保护利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四款规定,不得擅自将应急备用水源转为常态化取水。确有必要将应急备用水源转为常态化取水的,应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申请取水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