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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国防办主任会议的通知

2002-12-11
来源:本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防办,各流域管理机构防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防办: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精神,总结交流2002年防汛抗旱工作的经验教训,研讨新时期防汛抗旱方略,部署2003年防汛抗旱工作,国家防办决定在辽宁省沈阳市召开2003年全国防办主任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3年1月14日报到,15—16日开会,会期两天。


  二、参加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防汛抗旱工作的厅(局)长和防办主任,各流域管理机构主管防汛抗旱工作的主任(局长)和防办主任各1人;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防办主任1人。
  请黄委、海委、淮委防办分别通知黄河河南、山东局,海河上、下游局及漳卫南局,淮河沂沭泗局防办主任参加会议。
  请各单位严格控制名额,不得超员。


  三、邀请单位
  请国家计委、财政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中国气象局派员参加指导。


  四、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在1月10日前将参加会议的代表名单及到沈阳航班或车次同时告知国家防办和辽宁省防办。


  报到地点:沈阳市辽宁大厦
  辽宁防办联系电话:(024)23863742,23860301,23191700(传)
  联系人:王鑫东 艾义龙
  国家防办联系电话:(010)63202509,63202189
  联系人:王章立 杜国志

 

责编:onesm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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