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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部分省(区、市)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有关技术问题的答复

2004-1-15
来源:本网

 

一、有关概念、规划工作内容的界定

  1.为什么小流域要基本限定在200km2以下?
  答:近年来山洪灾害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据目前的统计资料,山洪灾害造成的人员死亡占洪灾死亡人数的一半以上。流域面积小于200km2的小流域发生的山洪,预见期短、突发性强,对这样的山洪目前防灾措施非常薄弱,山丘区人员伤亡一般发生在这样的小流域。所以,本次规划小流域基本限定在200km2以下。

  2.山洪灾害防治区与山洪灾害威胁区如何界定?
  答:山洪灾害防治区是指有山洪灾害防治任务的山丘区,亦即本次规划的范围。根据定义,山洪灾害防治区首先必须是山丘区,"有山洪灾害防治任务"是指这样的山丘区不仅有山洪产生,而且人类活动进入了这一区域,山洪暴发会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需进行防治。山洪灾害防治区以小流域为单元。
  山洪灾害威胁区是指山洪灾害防治区中可能受到山洪及其诱发的泥石流、滑坡威胁的区域。因此,山洪灾害威胁区是山洪灾害防治区的一部分。山洪灾害威胁区的人员、财产是本次规划的具体保护对象。

  3.溪河洪水威胁区是否指小流域中历史最高洪水位以下区域?重要经济社会区和一般经济社会区的划分是否依据历史最高洪水位以下的各项指标(人口、财产、国家和省级重要基础设施)划分?
  答:对于基础资料缺乏的山丘区,可将小流域中历史最高洪水位以下区域作为溪河洪水威胁区。对重要经济社会区和一般经济社会区可依据历史最高洪水位以下的各项社会经济指标划分。

  4.什么是工程侵蚀?
  答:工程侵蚀是指由于各类开发建设项目所引起的水土流失。

  5.规划工作平台采用什么软件?
  答:本次规划涉及的大量资料分析和成果编制工作,都需要借助计算机来完成。经过多方面的考虑,选用Arcview3.2(或Arcgis8.3)软件为工作平台。

  6.山洪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的治理规划是以点还是以面进行规划;若以点,则不能突出全省;若以面,则全省各条泥石流沟及各滑坡点的分布、类型、特点等要详述则较为困难;治理规划是泛泛而谈还是涉及到具体的点?
  答:本次规划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对泥石流、滑坡的治理规划采取的是"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工作方法。这里的"点"是指"典型区域",典型区域在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内选取,需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通过对典型区域泥石流、滑坡治理进行相对深入的规划,再将其分别与面上的泥石流、滑坡按灾害类型、规模等进行类比,提出各类泥石流、滑坡综合防治对策。

  7.是否规划范围都必须做山洪灾害风险图?
  答:只要求在做典型区域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时编制山洪灾害风险图。报告中山洪灾害风险图只需反映选定的典型区域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城乡居民点或重要基础设施所在区域的局部范围的风险状况。一般采用1:1万地形图制作典型区域山洪灾害风险图。

二、气象、水文
  1.由于多数小流域缺乏实测水文、气象资料,无法准确提出各种防洪标准下小流域的临界雨量或雨强,如何解决?如何利用临界雨量作防治区划分。
  答:临界雨量或雨强是没有频率概念的。临界雨量是指诱发山洪灾害的时段最小雨量,也就是说,当时段雨量达到临界雨量时,可能会发生山洪灾害。临界雨量的计算,在贵阳培训时已作了详细介绍,现正进行专题研究,专题研究完成后,将在实施细则中进一步说明。
  降雨区划中要求画出不同时段最大和不同频率的暴雨等值线图,因此,某时段的临界雨量和该时段的暴雨等值线图相结合进行对比分析,并结合其它区划要素的分析,可以进一步分析山洪灾害区划。同时,临界雨量也是未来山洪灾害预报预警所必需的要素值。通过降雨预报和临界雨量值的结合分析,做出山洪灾害的预报。

  2.即使在同一小流域内的不同泥石流沟,因物源和地形条件的差异,激发泥石流的临界雨量不同,因此,在一个区域内确定泥石流的临界雨量难度大,确定标准需要明确。
  答:对于不同的灾害点,其临界雨量是不同的,即使是同一灾害点,受不同的降雨过程及其它外部条件影响,临界雨量也可能不一致,因此,在具体确定区域(通常为一个小流域)临界雨量时,可以根据实测资料分析或典型调查等方法分析的区域内引起灾害的最小雨量作为区域内的临界雨量值。

  3.技术大纲中要求绘制不同历时(10分钟、30分钟、1小时、3小时、6小时、24小时)不同频率(2%、5%、10%、20%)设计暴雨等值线图,这样组合起来要画24根线,是否需要全画?
  答:各时段等值线图的重要性根据本省山洪灾害与暴雨的关系确定(即由各省、各地区山洪灾害的成因分析成果确定)。对造成本省山洪灾害的重要时段的等值线图应作为重点研究确定,其他一般时段雨量等值线图也需要,以便于全国汇总拼图。
  对本省山洪灾害影响不大的时段降雨等值线图的编制,当资料缺乏时,可以根据邻近站的资料插补本站资料,或用与邻近时段降雨量相关等简化的方法,分析计算其降雨值。

  4.影响临界降雨指标的因素比较多,溪河洪水灾害与山洪诱发的泥石流灾害在一定程度上分不开,造成两种灾害与不同时段的致灾暴雨间的成因关系不好确定,应怎样确定临界雨量?
  答:如果小流域溪河洪水和泥石流灾害同时存在,且同时发生,应调查分析灾害发生时的雨量,取灾害相应的最小雨量值作为该小流域的临界雨量指标。两种灾害不同时发生时,则分别提出临界雨量。

  5.我们认为形成溪河洪水与山洪诱发的泥石流和滑坡不应是同一个频率降雨达到临界雨量或雨强,怎样理解大纲对"在降雨区划中属于五十年一遇降雨达到临界雨量或雨强的区域"的界定?
  答:无论哪种类型的山洪灾害,当其时段临界雨量小于或等于相同时段50年一遇设计降雨量时,该地区即为50年一遇降雨达临界雨量或雨强的区域。

  6.区域降雨均值是否可作为临界雨量的初值?是否可以直接采用多年降雨等值线图查得?
  答:不能通过查多年暴雨等值线图得到临界雨量指标,而应采用典型调查或实测资料分析等方法确定临界雨量指标。
  暴雨等值线图法是指利用诱发山洪灾害当次暴雨等值线图,来查算山洪灾害点的暴雨值,用于估算本次致灾雨量。但本办法须与灾害调查相结合,才能更准确地确定实际的临界雨量指标。

  7.大纲要求1小时雨量系列,我们现有资料是60分钟系列,是否可用60分钟降雨系列代替1小时降雨系列?
  答:可以。当资料条件较好,具有60分钟雨量系列时,最好用60分钟暴雨系列进行分析,如只有1小时雨量系列时,则用1小时雨量系列。

三、地形、地质
  1.技术大纲"2.3  地形、地质"(1)~(8)列出的各种图件是否全部必须收集并数字化?
  答:技术大纲"2.3  地形、地质"(1)~(8)列出的各种图件是从必需和可能的需要(包括有参考价值)的角度提出的。规划必需收集的图件有:1:25万数字地形图、1:20万或1:50万数字地质图、1:20万或1:50万地貌图和第四纪地质图、1:5万或1:10万地形图、选作典型区域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的典型区域局部范围(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居民点或重要基础设施所在区域)1:1万地形图。其他图件不是必须收集的硬性指标。对1:1万、1:5万和1:10万地形图不硬性要求数字化。
  对上述必需收集的图件在规划中的用途说明如下:
  (1)1:25万数字地形图--整个规划工作必须的基础工作图件,各种区划、大量的分析工作都以此图为底图,许多图件成果也将在此图基础上编制而成;
  (2)1:20万或1:50万数字地质图--主要用于地形地质区划中地层岩性分区。根据此图并结合其它地质图件(如第四纪地质图、水文地质图等)可编制出地层岩性分布图。
  (3)1:20万或1:50万地貌图和第四纪地质图--利用地貌图可编制出本省的地貌区划。第四纪地质图对地层岩性分布图的编制有重要参考价值。
  (4)1:5万或1:10万地形图或数字地形图--本次规划所界定的小流域的划分应在1:5万地形图上进行;山洪及其诱发的泥石流和滑坡灾害资料须在1:5万地形图上有明确的标示;对山洪灾害点进行补充调查以及其它需要的野外调查,最好均以1:5万地形图作为底图。在少数地区确实没有1:5万地形图的情况下,可用1:10万地形图代替。
  (5)典型区域局部范围1:1万地形图--此图用于制作典型区域山洪灾害防治规划中的山洪灾害风险图。不须收集整个小流域1:1万地形图,各省报告中山洪灾害风险图只需反映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城乡居民点或重要基础设施所在区域的局部范围的风险状况。

  2.山洪诱发的泥石流、滑坡资料若开展大量的现场调查工作,在时间上很难满足进度要求,应如何有效收集?
  答:山洪诱发的泥石流、滑坡资料的调查(也包括其它基本资料的调查)是在充分收集、整理和利用已有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的。泥石流、滑坡在近些年来国土部门开展的地质灾害普查工作中已经取得了较为丰富的灾害点资料,应予充分收集和利用;其它可资利用的资料也有很多,特别是国家或省属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铁路、公路、水库、远距离输变电线路、输气管道等)的建设,都有大量可资利用的泥石流、滑坡调查资料,均应充分、合理地加以利用。在此基础上,可结合航片或卫片所提供的线索(没有此类资料的不强求),对灾害点资料贫乏区或有新的灾害点地区,尽可能安排必要的实地调查,以补充或复核山洪灾害现状资料。对山洪诱发的滑坡应合理甄别,不是山洪诱发的滑坡不要列入规划。

  3.技术大纲附表2-3-1和附表2-3-2,即泥石流、滑坡档案表,内容太多、不易填写,能否进行简化?
  答:附表2-3-1和附表2-3-2(泥石流、滑坡档案表)是考虑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而设计的。表中有些栏目在本阶段没有资料可不填写,但灾害点的具体位置(经纬度,1:5万图上的坐标)、规模(滑坡的面积和体积;泥石流沟的沟长,泥石流固体物的体积等)、灾害点灾害发生的具体时间(年、月、日、时)必须填写,更进一步的要求将在细则中详细说明。

  4.以小流域为单元划分山洪诱发的泥石流、滑坡高、中、低易发区要求太高,难以做到。建议按两个区划分,即高易发区和低易发区。
  答:高、中、低易发区的划分应该统一,这是全国汇总的需要,也是尽可能比较客观地反映自然规律的需要。该项工作采用计算机完成,将易发程度划分为"高、中、低"三级,与划分为"高、低"两级,从工作方法上并没有增加难度和工作量,具体的操作程序也并不复杂。

  5.技术大纲表3-3-2中山洪灾害点的密度与规模均是以现状为基础的,而非预测性,易发程度本身应带有前瞻性,与易发程度这个概念似有矛盾。
  答:根据历史和现状来预测未来是一种较常见的分析方法。易发程度分区是在广泛收集、整理和分析已有资料,全面开展山洪及其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现状调查的基础上进行的。灾害点的分布及由此作出的高、中、低易发程度分区(从密度与规模两个方面考虑)确实是历史和现状的反映,但并不能排斥其预测性和前瞻性。而且在此基础上,技术大纲还要求分析不同区域地质背景下山洪及其诱发的泥石流、滑坡高、中、低易发区分别与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及地质构造的相互关系,总结高、中、低易发区与地形地质条件的对应规律;并以此为依据对山洪及其诱发泥石流、滑坡易发程度分区进行校核、修正,最终得出各省(区、市)山洪及其诱发泥石流、滑坡易发程度区划图。这一分析、校核和修正的过程,其实就是一项预测性和前瞻性很强的工作。这也是对资料欠缺地区进行易发程度分区的有效方法。

  6.地形坡度分区图要求按Ⅰ<10°,Ⅱ=10°~25°,Ⅲ=25°~45°,Ⅳ>45°四个级别进行坡度划分,难度非常大,与过去的统计也不一致。建议按两个级别划分,即 Ⅰ<25°和Ⅱ>25°。
  答:地形坡度分区应在统一的坡度区间下进行,以便全国汇总。按四个坡度区间进行坡度划分,从全省或全国的范围看应该比较合适,将高、中、低易发区分别与这四个坡度区间进行统计分析,可以获得山洪灾害易发程度与地形坡度之间更多的信息。此外,在Arcview平台下,利用1:25万数字地形图能够很方便地进行坡度分区操作,也可以方便地在电子地图上进行坡度分区表示。

  7.坡度分区按大纲要求成图比例为1:50万或1:100万,在1:25万底图划分成图后,个别区域的坡度划分存在误差。重庆省地域以山丘区为主,丘陵区多在10°~25°,中低山区坡度多在25°~45°,小于10°的平坦地区分布面积较少,大于45°的陡崖地带多呈带状分布但面积相对较小。在1:50万成图后,小于10°的平坦地区和大于45°的陡崖地带分布不明显。
  答:以1:25万底图所作的坡度分区图,按1:50万或1:100万成图后,个别区域的坡度划分存在误差(包括重庆市提及的"小于10°的平坦地区和大于45°的陡崖地带分布不明显"),但对全省地形坡度分区的格局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可以忽略因某坡度区间分布面积过小、必须与临近坡度区间进行合并所造成的影响。

  8.在1:50万或1:100万地层分布图中按要求划分岩性单元极为困难(P2-23)。
  答:在Arcview平台下,将1:50万或1:100万数字地质图与1:50万(或1:20万、1:100万)第四纪地质图或水文(工程)地质图等相结合,编制各省(区、市)地层岩性分布图(成图比例尺1:50万~1:100万)。

  9.根据我市地域地层岩性的出露情况,结合大纲要求,将岩性划分为极硬岩石、次硬岩石、次软岩石、松散岩石和软硬相间岩石等五种情况,极软岩石在我市分布甚少或几乎没有出露。采用五个岩性单元划分可与我市1:50万地质系列图保持一致。是否可以不采用大纲要求的划分六个岩性单元。
  答:统一的地层岩性单元(6个)的划分是必须的,以便全国汇总。需要强调的是:根据综合地层柱状图划分六个地层岩性单元时,一方面要注意宏观把握,另一方面要注意与临近省(区、市)之间的协调一致。
  你市"将岩性划分为极硬岩石、次硬岩石、次软岩石、松散岩石(各类土体)和软硬相间岩石等五种情况",是因为"极软岩石在你市分布甚少或几乎没有出露",这与技术大纲规定的6个岩性单元的划分并不矛盾。

四、环境影响评价
  1.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分析)是做报告书还是篇章?
  答:《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技术大纲》于2003年3月经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领导小组审定,按照技术大纲的要求,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做篇章;另据2003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相关配套规定的要求,全国防洪规划的环评只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篇章,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与其类似,编制环评篇章。各省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做篇章即可,根据各省实际情况,若基础较好,也可做报告书。

  2.对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有什么要求?
  答: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建议由具有水利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经验和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为了提高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总体质量,各省可以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推荐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选择具体承担单位。

  3.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可以参照哪些技术规范?
  答: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主要参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HJ/T130-2003)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水利水电工程》(HJ/T88-2003)等技术规范和标准。

  4.公众参与活动怎样开展?
  答:公众参与活动可以在本省山洪灾害防治的典型区域(溪河洪水、泥石流、滑坡、城镇居民点)中按类型各选一个进行,调查人数各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建议每一典型区50至80人)。调查对象应包括当地政府官员、专家、工程技术人员和一般群众。

  5.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是什么?
  答: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是分析规划实施对环境的影响,而不是分析山洪灾害对环境的影响。重点从宏观角度分析本规划与国家及地方政策的适应性、与区域经济发展的适应性、与其它各专项规划的适应性等,同时,分析本规划实施对重要环境因子的影响,分析是否会产生新的环境问题和环境敏感区域等,并针对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提出对策措施。

  6.环境影响评价(分析)篇章编写目录格式
  答: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环境影响篇章编写要求,可参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篇章编写说明。参照以下格式:
  14环境影响评价
  14.1环境概况
  环境现状分析要结合各省规划区域环境背景特点,重点分析可能受规划影响的植被、土地利用、水土流失、环境敏感区域的环境要素,并概述区域主要环境问题。
  (1) 自然环境
  (2) 社会环境
  (3) 主要环境问题
  14.2规划的环境影响分析
  14.2.1环境影响识别
  14.2.2规划适应性分析
  (1)与国家、地方政策及规划的适应性
  (2)与区域经济发展的适应性
  (3)与其它专项规划的适应性
  14.2.3重要环境影响因子分析
  14.3公众参与
  14.4结论与对策措施

  7.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何时开展?
  答: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应与规划工作同步进行,参与评价的技术人员应全面了解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的主要内容,评价人员应参与规划工作全过程,及时了解规划范围、内容等,并根据规划实施方案,结合规划区域环境背景特点,分析本规划与其它专项规划的适应性及对重要环境因子的影响。

  8.资料收集如何进行?
  答:环境影响评价所需资料以收集现有资料为主,重点收集各省《生态环境现状调查报告》、《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等已有资料,图件主要收集各省土地利用现状图、规划区域自然保护区分布图(如果规划区域没有自然保护区,此图可以省略)。由于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涉及范围广,技术大纲是面向全国,各地环境背景情况千差万别,所以所列资料较多,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以满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需要为原则,酌情收集其它资料。

五、经济社会、洪灾损失及效益评价
  1.山洪灾害防治区和山洪灾害威胁区经济社会基本资料分开统计的目的、用途有何不同?如何统计防治区和威胁区的指标?能否根据各省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有些指标项目的统计?
  答:(1)统计山洪灾害防治区经济社会指标的目的是从面上反映本次规划范围内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附表2-5-1防治区经济社会指标统计,要求汇总到县(市、区)。防治区经济社会指标统计以县(市、区)为统计单位。如果某县(市、区)全部面积属于防治区,则可直接采用统计年鉴上该县(市、区)的指标值;如果某县(市、区)只有部分面积属于防治区,则不能直接采用统计年鉴上的指标值,应根据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城镇布局和居民点分布等情况,分析统计该县(市、区)防治区的经济社会指标。
  (2)山洪灾害威胁区是山洪灾害防治区的一部分。统计威胁区经济社会指标的目的是反映受到山洪灾害威胁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为确定经济社会区划、制定合理的防灾规划措施提供依据。
  附表2-5-2威胁区经济社会指标统计,要求汇总到乡镇。实际工作中,对某威胁区而言,它可能只涉及到一个乡镇的一个村或几个村(或几个村部分),因此,不能采用整个乡镇指标值作为该威胁区的指标值,应以村为统计单位进行统计。在统计出村级指标后,再汇总到乡镇。
  考虑到目前县(市)级的统计资料的统计单位一般为乡镇,没有到村的统计指标。要取得村级的统计资料,可采用以下两种方法:①直接采用各村上报、经过认可的统计数据;②若没有上报数据,可采取以下方法进行估算:以全乡镇人均GDP、人均工业、农业总产值等指标分别乘以该村的人口数估算,这样虽有一定误差,但相对还是合理的。
  (3)技术大纲附表2-5-1和附表2-5-2中,设置的经济社会指标项较多,实际统计中,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若难于统计出来,可暂不统计;主要经济社会指标必须统计。
  (4)技术大纲附表2-5-3和附表2-5-4,只列出了山洪灾害威胁区内工矿企业、各类主要设施(主要包括农田水利、过境公路和铁路、桥涵、供电设施、通讯、市政公用设施等)情况。各省在调查统计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有关项目的调查内容。例如,如果威胁区内有重要事业单位、军事管制区、机关、学校等,也可进行调查统计。市镇管线主要包括给排水、煤气、通讯光缆等管线。

  2.历年山洪灾害损失的统计中如何划分山洪及其诱发的泥石流、滑坡三种灾害类型?
  答:山洪灾害损失基本资料,不仅是确定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制定减灾措施、分析计算防治效益的基础资料。因此,在规划中必须重视该项资料的调查、搜集、整理、分析及合理性检查。
  技术大纲中2.6(1)关于"历年山洪灾害损失的统计",要求分别按山洪及其诱发的泥石流、滑坡三种灾害类型分别进行统计。过去有些省在统计山洪灾害损失时,没有严格按照灾害类型分别进行统计,目前要补充调查当时发生的是哪种类型的灾害,再相应归类。当某次灾害是同时由几种类型灾害叠加造成时,应对损失作具体分析。如果灾害主要由洪水冲击或淹没造成,划为溪河洪水灾害;如果主要是由泥石流引起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则划为泥石流灾害;滑坡灾害主要指山洪诱发滑坡体崩滑后造成的灾害,如滑坡体上及滑坡体下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

  3.山洪灾害防治效益如何分析计算?依据典型防治区山洪灾害损失调查与分析计算结果,计算规划区山洪灾害损失是否合理?
  答:(1)关于山洪灾害的防治效益分析,目前已列专题,正在开展这方面的研究工作。各省(区、市)可结合工作需要开展这方面的研究工作。
  (2)典型防治区山洪灾害损失的调查分析与计算是全面分析各省(区、市)防治规划实施后防治效益的重要依据。由于山洪灾害分布范围广、影响因素复杂、类型多样,要全面开展本次规划的防治区山洪灾害损失的调查,工作量很大,难于在短时间内完成。为了既能满足本次规划的需要,又能减少调查工作量和难度,技术大纲2.6(3)中要求选取典型防治区域进行不同类型山洪灾害的损失调查。根据典型防治区损失的调查资料,分析计算不同类型山洪灾害的损失率、单位综合损失指标等,据此分析计算其他类似地区相应类型山洪灾害的损失,采用这种方法虽然存在一定的误差,但相对来说还是合理的。
  典型防治区域的选择可结合技术大纲第11章"典型区域山洪灾害防治规划"进行。对某一个选定的典型防治区域,应分别开展不同类型山洪灾害(包括溪河洪水、泥石流、滑坡)的损失调查与分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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