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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委为广东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助力

2003-11-1
来源:本网

 

  广东省地处珠江中下游,洪、涝、台风灾害频繁,防洪问题突出。广东省委、省政府根据水利建设的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作出了以防洪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广东省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的决策,用3~5年时间搞好城市防洪建设,用5~8年时间搞好江海堤围建设和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

  广东省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项目多、时间紧、任务重,珠江委遵照部领导对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张德江同志有关广东省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的指示的要求,为全力支持和推动工程建设,积极组织有关部门与专家,就如何确保工程质量、加快实施进度,发挥效益,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与广东省水利厅沟通达成了共识:实施广东省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是对实现珠江流域近期防洪建设目标的有力促进,是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的《关于加强珠江流域近期防洪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具体表现,符合广东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对水利建设的要求,符合当前流域水利建设的基本形势和需要。

  日前,珠江委提出了以下四项意见和建议,并已上报水利部:一是加强规划指导管理,严格控制设防标准。二是加快项目审查,严格基建程序。三是加大中央投资力度,促进工程建设。四是加强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珠江委网站)

责编: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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