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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沿黄限期清障 确保黄河防凌安全

2003-10-29
来源:本网

 
    中国水利报讯(记者 李建国)根据内蒙古黄河防汛防凌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和自治区政府日前发出的《关于加强黄河治理工作确保防汛防凌安全的通知》要求,自10月20日起,内蒙古沿黄6盟市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清障,确保黄河河道畅通。
  
    鄂尔多斯市、乌海市、巴彦淖尔盟、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及阿拉善盟6个沿黄盟市,按照统一部署、统一时间和总体要求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清理措施,确保清障工作顺利如期完成。截至10月27日,各地清障工作积极推进,乌海市已于22日率先完成了清障任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的要求,这次重点清理的对象是河道内的生产堤、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修建的过河浮桥和虽经批准但擅自加高的浮桥引道、取水工程引水渠道。自治区要求对河滩地区住房依法全部搬迁,并铲除住户遗留的阻水物。对搬迁确有困难的住户,要在今年凌汛前由当地政府采取果断措施临时转移,保证今冬明春凌汛期河滩地区居住群众的安全。在明年汛期到来前,河滩地区住户要全部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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