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2021年11月1日—2021年11月5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受理情况的公示

【字体:      】     打印     2021-11-08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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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有关规定,2021年11月1日—2021年11月5日我部共受理了3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1年11月8日—2021年11月19日。

联系电话:010-63208000(水利部行政审批受理中心)
传  真:010-63206007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
邮  编:100053

序号 水土保持方案 建设地点 生产建设
单位
水土保持方案
编制单位
受理日期
1 安徽蚌埠民用机场工程 安徽省 蚌埠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水保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日
2  新建和顺至邢台铁路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 河北省、山西省 和邢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日
3 新建贵州盘州民用机场项目  贵州省  盘州市官山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月2日

 

 

作者:李婧    责编: 张春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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