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勒泰地区认真贯彻国普办文件精神部署2012年度水普工作
2012-02-08
本站讯 新年伊始,新疆阿勒泰地区水普办认真贯彻落实国水普办〔2012〕2号《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2012年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1月31日,地区水普办常务副主任李太山主持召开水普工作办公会议,回顾上年度全区各专业普查进展情况,研究安排2012年度地区普查工作。
对2012年水利普查工作,李太山做了重点安排。
第一,做好“回头看”工作。各县(市)对上一阶段督导组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并及时整改。
第二,加强领导,制订计划,迅速展开全年各项工作布置。以国普办2012年工作安排通知为指导,制定阿勒泰地区2012年度水利普查工作安排,全面细致地安排部署本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印发至县(市),要求县(市)结合实际安排好本年度的各项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强化组织领导,加强保障措施,保持水利普查队伍稳定,保障水普工作有序开展。
第三,采取专业联审、专家自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在国普办安排的关键节点,要求各县(市)在进行数据审核时,先要开展各专业间交叉审查,必须组织当地专家进行审查,同时地区普查办也派人参加。
第四,通报结果,鼓励先进,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完成。地区普查办继续深入县(市),对县(市)的普查数据进行质量评查,通报督查结果,表扬先进,鞭策后进。
第五,做好普查的宣传、归档工作。针对全区宣传方面的具体情况,决定在召开水利会议期间对水利普查做专题报道,通过报纸、电台扩大水利普查宣传的范围。要求县(市)按照国普办档案管理规定对普查资料进行分类、归档、装订成册,地区年中进行检查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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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柳
